【閒聊】張錫銘玩無線網路被逮= =? - 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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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
    工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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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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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
    引用 作者:rushoun
    廖添丁據說是劫富濟貧,不知道張某他是接濟誰?
    廖添丁的年代,對抗日本人,這個年代,不知他在對抗誰?
    如果因為社會的不公平,或是生錯時代就可以拿來當成做壞的藉口。
    不知道奉公守法的平民百姓們,如何能接受這種生錯時代的講法?
    也不知道那位被生錯年代的張某槍擊受傷的警察先生,會如何想?
    當初張某的槍口,可是向著這個跟他沒有仇怨的人啊!
    以為他不會濫殺無辜嗎?沒有被他逮到機會而已,他很聰明,濫殺
    無辜的結果,會讓他在一年前就死了,所以他真的很聰明,不是他
    很講義氣。
    最近把諾曼地大空降這本書看完了,結論告訴我一件事,張某這種
    人,就算是在那個可以讓他發揮的年代,他依然會說他生不逢時。
    因為書中的主角E連的官士兵,我沒有找到一個與他有相同背景的人
    ,相反的,他們這些在鎗林彈雨下出生入死的人,每一個都是來自
    純樸善良的普通人,可是這些人沒有一個自稱為英雄。
    戰爭結束後,幾乎每一位回到社會的官兵,都能做個有用的普通人,
    即便是因為戰爭的恐懼因素,造成個人的人格脫節,但是他們也不會
    因此危害社會。我覺得這樣就夠了。我也相信,將來真有槍林彈雨的
    日子來臨,也不會是張某這類的人在火線下求生,因為他們永遠都是
    生不逢時。
    非張犯本人,不能為他代言他的所做所為是義氣,還是聰明
    不然以論誅心,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跟台灣那群報導媒體記者天馬行空的報導有啥兩樣


    張錫銘會被某些人推崇,應是他「做盜亦有道」
    就像古大盜跖所說大盜之道:

    正確估計財產:聖,偷竊時自已先進去:勇,搶劫完承擔危險最後才走:義,判斷可不可去搶:智,得手後平均分配贓物:仁。五項都不具備還能當大盜,聽都沒聽過。

    聖,勇,義,智,仁都是會使人追隨的工具,善用者連一個國家都能搶奪到自已的手中

    張錫銘的所做所為必然合乎其中幾項
    不然同樣赫赫有名的陳進興、林春生,民眾觀感差異會差這麼多

    相對我們現在的政府,有幾項稱得上做得不錯?怪乎民眾拜鬼不拜神?

    人生際遇,生不逢時,歷史有記名的人物成千上萬
    有良才遇庸主,也有明主良才不敵天命

    何況不記名的億萬眾生



  2. #22
    德川家康頭號戰將 pekinese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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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是對媒體只因他沒『舉槍自盡』,負傷請求送醫而就對他封上『俗仔』的稱號比較不以為然,我想那些會舉槍自盡的罪犯,大概是都知道被抓到也穩死無疑的才有瞬間想了斷自己的念頭吧,而他現在又不是保證100%判死,而且中那麼多槍因傷痛還哀嚎請求送醫對我來講都是『人之常情』吧,大家有真面臨過死亡的威脅嗎?警匪電影裡那麼多不怕死的真的只有在螢幕裡吧[當然我相信還是有極少數的人是真硬漢],我到蠻想知道,若有人真去暗殺總統,隨扈是不是個個都敢替總統檔子彈

  3. #23
    會員 Stev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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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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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引用 作者:Anonymous
    非張犯本人,不能為他代言他的所做所為是義氣,還是聰明
    不然以論誅心,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跟台灣那群報導媒體記者天馬行空的報導有啥兩樣


    張錫銘會被某些人推崇,應是他「做盜亦有道」
    就像古大盜跖所說大盜之道:

    正確估計財產:聖,偷竊時自已先進去:勇,搶劫完承擔危險最後才走:義,判斷可不可去搶:智,得手後平均分配贓物:仁。五項都不具備還能當大盜,聽都沒聽過。

    聖,勇,義,智,仁都是會使人追隨的工具,善用者連一個國家都能搶奪到自已的手中

    張錫銘的所做所為必然合乎其中幾項
    不然同樣赫赫有名的陳進興、林春生,民眾觀感差異會差這麼多

    相對我們現在的政府,有幾項稱得上做得不錯?怪乎民眾拜鬼不拜神?

    人生際遇,生不逢時,歷史有記名的人物成千上萬
    有良才遇庸主,也有明主良才不敵天命

    何況不記名的億萬眾生
    非張犯本人,不能為他代言他的所做所為是否為聖,勇,義,智,仁....可不是
    嗎!!!不然跟台灣那群報導媒體記者天馬行空的報導有啥兩樣!!

    正確估計財產:聖(他估的是別人的財產!!),偷竊時自已先進去:勇(偷竊是違
    法的!!),搶劫完承擔危險最後才走:義(搶劫還是違法的!!),判斷可不可去
    搶:智(把腦筋動在犯罪上...),得手後平均分配贓物:仁(分配贓物...不是合法
    取得)。

    不管陳進興、林春生、張錫明或廖添丁所做所為是正或邪,民主社會就是法治
    的社會,一切要以法律為基礎!!

  4. #24
    會員 Stev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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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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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引用 作者:pekinese
    我倒是對媒體只因他沒『舉槍自盡』,負傷請求送醫而就對他封上『俗仔』的稱號比較不以為然,我想那些會舉槍自盡的罪犯,大概是都知道被抓到也穩死無疑的才有瞬間想了斷自己的念頭吧,而他現在又不是保證100%判死,而且中那麼多槍因傷痛還哀嚎請求送醫對我來講都是『人之常情』吧,大家有真面臨過死亡的威脅嗎?警匪電影裡那麼多不怕死的真的只有在螢幕裡吧[當然我相信還是有極少數的人是真硬漢],我到蠻想知道,若有人真去暗殺總統,隨扈是不是個個都敢替總統檔子彈
    張錫明一定也感受到人情冷暖了....前一陣子媒體們把他型塑成英雄人物,最近
    又把他形容為貪生怕死的卒仔,又能奈他們何!! 他們可是拿筆的耶!!

  5. #25
    工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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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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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
    引用 作者:Steve
    非張犯本人,不能為他代言他的所做所為是否為聖,勇,義,智,仁....可不是
    嗎!!!不然跟台灣那群報導媒體記者天馬行空的報導有啥兩樣!!

    正確估計財產:聖(他估的是別人的財產!!),偷竊時自已先進去:勇(偷竊是違
    法的!!),搶劫完承擔危險最後才走:義(搶劫還是違法的!!),判斷可不可去
    搶:智(把腦筋動在犯罪上...),得手後平均分配贓物:仁(分配贓物...不是合法
    取得)。

    不管陳進興、林春生、張錫明或廖添丁所做所為是正或邪,民主社會就是法治
    的社會,一切要以法律為基礎!!
    以行為論,不以誅心論;以心論誅,天下無不可殺之人
    我可沒說張錫銘的行為合乎大盜趾「盜亦有道」哪一項
    (不要自問自答,自已又在天馬行空幻想)

    不過當一個大盜
    老是計劃失誤,要犯案時跑最後,要跑路時衝第一,下手時機老是不合時,分贓時自已老是佔最大一份。這樣的人有可能當大盜嗎,又有誰會對他佩服?

    相對政府的課稅政策,老是肥了富人,廋了百姓
    張錫銘只對富人下手行為,對百姓而言不是一種鮮明對比


    法律這種東西只是個工具,既是工具,可為善也可為惡

    武則天的告密法,把整個國家變成人人自危的恐怖世界,她用的就不是法律嗎
    很多快滅亡政權,當他們因缺錢跟百姓榨取超過正供數十倍的額外稅金,那一個又不是用法律
    當法律徵不到時候,他們也不是同樣用刑罰掠奪的方式取得嗎

    在這種法律下,還要求萬事以法律為依歸∼不是可笑又可悲嗎


    破壞未必是壞事,因為破壞中往往也含有創新的契機
    君權是神權的破壞者,民權是君權的破壞者,誰又會是民權的完全破壞者?天曉得∼∼
    但總是會出現的,美國的麥卡錫主義已經幹過了,只是它完全沒成功



  6. #26
    散人 rushoun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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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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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這種東西,確實應該要視為一種契約關係,也就是我們老百姓犧牲一點,
    比如說繳稅,或是做某重形式的自我制約,換得政府執行法律,保障我們的安
    全。而當一個政府公權力機構,不能執行公權力時,表示這份契約已經失效,
    因為有一方不能執行約定,所以這份契約可以視為失效。
    那對於老百姓而言,我們要怎麼做嗎?我不覺得殺人放火就可以解決這種問題。
    也許問題可以被突顯,但是卻不能解決問題。相反的,這種歌頌悲劇英雄的做
    法,反倒成了另一種社會的亂源,對於事情的解決,沒有任何幫助,反而加重
    問題的程度,讓問題更加突顯沒錯,卻引發更多的仿效動亂。
    當今的社會缺乏的是比較正確的價值觀,為何說比較正確?事實上沒有一件事
    是有絕對正確的,只有比較級的。我想公理正義是大家都需要的,只是由誰決
    定卻是困難的。不過勒索綁架,再充分正當的理由,都是錯的,也不足取。
    如果張某有看過美國黑人金恩博士的故事,我想或許對他有點幫助吧?
    只是我可以確定,他應該沒有時間思索這個問題。別以為公理正義是天上掉下
    來的,也別想公理正義會站在我們這一邊,應該是我們要去站在公理正義的那
    一邊吧!
    做錯了事要為他的結果付出代價,是天經地義的,能這種擔當,才算是一條漢子。
    他人的唾罵,也是理所當然,但是我們無須為這樣的人做任何辯解,因為每件事
    都有其龐大的背景因素使然,對個人來說似乎是極其重要不可忽視的,但是對整
    個社會而言,卻是渺小微不足道的,但其結果反而造成整個社會的動盪,卻是當
    事人所無法承擔的,而且許多無辜的人為了他的作為,終其一生帶著陰影,他的
    陰影又影響其周圍的父母子女親朋好友。所以他的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或許可以
    用寬恕之心對待,但是當事人必須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否則正義何在?即便是
    加害的對象是萬惡不赦之徒,但是他的家人也是無辜的,社會大眾,更是無辜的。
    ========================================
    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慈悲對待他人。(節錄 聖嚴法師與人文對話一書內容)

  7. #27
    工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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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錫銘的崇拜現象,主要政府的做了最貼切的對比

    當我前面回覆寫到:盜之無道

    老是計劃失誤,要犯案(做有風險的事)時跑最後,要跑路(逃避責任)時衝第一,下手時機老是不合時,分贓(有功勞)時自已老是佔最大一份

    我腦中第一個出現的最符合這些形容詞的字眼



  8. #28
    會員 Stev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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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引用 作者:rushoun
    法律這種東西,確實應該要視為一種契約關係,也就是我們老百姓犧牲一點,
    比如說繳稅,或是做某重形式的自我制約,換得政府執行法律,保障我們的安
    全。而當一個政府公權力機構,不能執行公權力時,表示這份契約已經失效,
    因為有一方不能執行約定,所以這份契約可以視為失效。
    那對於老百姓而言,我們要怎麼做嗎?我不覺得殺人放火就可以解決這種問題。
    也許問題可以被突顯,但是卻不能解決問題。相反的,這種歌頌悲劇英雄的做
    法,反倒成了另一種社會的亂源,對於事情的解決,沒有任何幫助,反而加重
    問題的程度,讓問題更加突顯沒錯,卻引發更多的仿效動亂。
    當今的社會缺乏的是比較正確的價值觀,為何說比較正確?事實上沒有一件事
    是有絕對正確的,只有比較級的。我想公理正義是大家都需要的,只是由誰決
    定卻是困難的。不過勒索綁架,再充分正當的理由,都是錯的,也不足取。
    如果張某有看過美國黑人金恩博士的故事,我想或許對他有點幫助吧?
    只是我可以確定,他應該沒有時間思索這個問題。別以為公理正義是天上掉下
    來的,也別想公理正義會站在我們這一邊,應該是我們要去站在公理正義的那
    一邊吧!
    恕刪
    推~
    道德觀和價值觀因人而異,法律卻讓每個人立足在同一基準上,這才符合公平
    正義,如今我們遵守的並非"告密法"之類的惡法,所以它並不可笑、也不可悲
    ,輿論的唾罵或讚賞都代表不同人的價值觀,都該受到尊重,但是非對錯我們
    還是該由法律的天秤為我們裁決!!

  9. #29
    工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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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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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
    引用 作者:Steve
    恕刪
    推~
    道德觀和價值觀因人而異,法律卻讓每個人立足在同一基準上,這才符合公平
    正義,如今我們遵守的並非"告密法"之類的惡法,所以它並不可笑、也不可悲
    ,輿論的唾罵或讚賞都代表不同人的價值觀,都該受到尊重,但是非對錯我們
    還是該由法律的天秤為我們裁決!!
    所謂法律平等,那只是人民期待上的理論值

    實際值才是最大的重點
    當一個大企業和一個弱勢的殘障者有糾紛而訴求法律的時候
    雙方所能請到的律師能力有沒有上下之分
    大企業能請專人專職長期打官司,而一般弱勢家庭有沒有本錢這樣玩

    這都是法律不平等上接近無解的問題
    法律只是一種解決紛爭的方法之一,但永遠絕對不可能是唯一

    何況我們法律的品質……………
    以公益之名,行課稅之實的樂透彩不提(至今我還一張彩卷也沒買過)
    就拿現在的健保新制,一堆人也不是批得爽到不行

  10. #30
    散人 rushoun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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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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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尼采說的一句話吧,
    法律是強者限制弱者的工具,而道德是弱者限制強者的工具。
    但是在道德制約薄弱的這裡,弱者只有被限制的餘地,所以
    極其容易產生對於抵抗強者行為者的崇拜現象,而忘記了道德
    制約這件事,因為會主觀意識會認為,強者無道德可言,而弱
    者又何須遵守遊戲規則?如此惡性循環,對誰都沒好處。


    ========================================
    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慈悲對待他人。(節錄 聖嚴法師與人文對話一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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