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敝人打電話向post.gov.tw反應,希望他們開
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時候,他們0800接電話
客服專員和我也講到,現行台灣寄件人要貼台灣郵票
,跨國郵寄時必須要雙方或者多方,交互承認郵資/郵
票和拆帳,所以接下來爭取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
業務,循此模式開辦,蕭規曹隨即可。
post.gov.tw他們0800接電話客服專員眼看說服不
了我,於是請兩位負責此方面郵務職員打電話給我解
釋。其中一位職員講到海基會的網頁資料http://www.sef.org.tw/html/nego/nego3-3.htm
我於是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網頁資料上面【大陸信件處理要點】
http://www.mac.gov.tw/big5/law/excha...ssion/5_77.htm
上面寫著與大陸郵局不直接接觸,郵資拆帳方面透過
與香港郵政間接結付。
敝人個人認為,反正清單、路單、 吊牌等表式比照使
用萬國郵政公約規定之格式,而且你使用google.com.tw
查詢就知道呼籲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已經很
多年了,實在沒理由不開辦透過香港郵政的間接包裹
業務。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