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向周仕傑律師事務所請教來的答案
〈回答僅供參考,可能與實際情形有所不同〉
你的問題可以從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的規定來討論。基本上,東森寬頻所提供的服務是上網連線,且特別強調寬頻,所以連線的頻寬便成為契約的重要事項,依據第12條之規定,若是東森無法提供穩定且相當的頻寬或連線速度,而前述東森可任意變更合約內容的條款,顯然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應該無效。你們可請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代為向東森寬頻公司交涉。
周仕傑律師事務所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二 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 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另外在其他的討論區的網友也有提到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對了有個網友除了教我去向消基會申訴之還還教我向壹周刊申訴喔
違反了公平交易法,或消費者保護法
可以向消保會提申訴
http://www.cpc.gov.tw/index1.htm
還有一個, 向壹周刊申訴:[email protected]
就這樣有問題和進展再提出討論,對了違反消基法不會罰的很重所以我會再查看公平交易法那一塊的問題再提出與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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