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是違法的..台灣沒有..最初由 luckyboys 發表
這樣沒有違犯憲法嗎?
至於違反”憲法”..你想太多了..
其實有沒有違法要問當官的思想了!最初由 giogio2000 發表
在國外是違法的..台灣沒有..
至於違反”憲法”..你想太多了..
其實我個人是覺得它們散發廣告信還是有抵觸憲法中一條侵犯人身自由權(可以延申到
網路方面的)只是台灣官場文化~~~~唉~~~~~別傻了~
美國那邊已建立初步的網路法律也是從憲法延申過去的!
真不知我們台灣官方在幹什麼呢???
不是啦..
前面不是有網友說用學校的機器寄信會被偷看
連學校都這樣.....
我記得那些搞運動的人不是都說憲法有保障密秘通訊的自由?
老師可厲害了...最初由 luckyboys 發表
不是啦..
前面不是有網友說用學校的機器寄信會被偷看
連學校都這樣.....
我記得那些搞運動的人不是都說憲法有保障密秘通訊的自由?
他就說:「沒有阿,我只是檢查學生有無濫用SMTP SERVER而以」...
我他X的勒...
那用學校的聊天室或BBS最初由 築夢 發表
老師可厲害了...
他就說:「沒有阿,我只是檢查學生有無濫用SMTP SERVER而以」...
我他X的勒...
也不是會被"監控"ㄌ
這不就素所謂的白色恐怖嗎?
啊!老師一定又有理由...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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