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來爆料】揭穿東森認證制度的謊言 - 第 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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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1
    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TAIWAN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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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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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TAIWAN兄前面的post實在很容易讓人尤其是從事相關行業者有這方面的聯想(ex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法律用語上的"應"是有強制性的,...

    那就是弟說他要小心不要落入"只有犯罪者才知道"的陷阱的原因,...

    法律說沒定罪前都沒有犯罪
    那你到說說看是誰犯罪了
    騙小孩子也不要用這種字眼
    到底電話打了沒

    本人對你的聯想力相當豐富感到有趣與可悲

    從事相關行業者要是看到病毒兩個字就當病毒看那不就滿街SARS了

    到底打電話了沒

    那幾個東森的業代傢伙你也看到了怎麼不敢玩啦

    法律 電視劇是看太多了是嗎 小孩子 不要光會上網放炮要就實幹一下

    不過相關詳情可以詢問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mputer Evidence 聽過沒!從事相關行業者可不要當成生字看喔
    The Good Practices Guide for Computer Based Evidence 從事相關行業者這個到底標準化了沒 該不會又當生字看吧

    【多多提供一些爆料】來揭穿東森認證制度的謊言
    使用東森 CABLE 在認證地區只要是一上網就可以取得 IP
    請使用 DOS 下 IPCONFIG 相關指令查看

    使用東森 CABLE 在認證地區使用他人帳號也可以上網

    使用他人帳號亦可在網咖內享用東森其他付費內容

    還有人有更爆料的要爆出來給大家知道嗎
    PPPP 大哥 搜證與引用條款真是一級棒

    喂 那幾個東森的業代不用再解釋一大堆虎爛話啦 消毒認證那段時間兵敗如山倒
    快快解釋一下

    使用東森 CABLE 在認證地區使用他人帳號也可以上網

    使用他人帳號亦可在網咖內享用東森其他付費內容

    強調增加安全性的認證廣告和實際內容有很大的抵觸
    是不是多一條廣告不實了
    這是不是ISP自身的問題弄個認證結果弄的客戶更不安全將來還可能還要多繳費用 敢不敢多了認證更班全敢保證再來放炮都還來的及喔
    我享受 你付費 付費者說 真害喔 享受者說真爽喔
    國道客運台北站揭開2008年市值佰億的都市計畫變更利益輸送弊案~ 提早上映嘍~
    http://www.pczone.com.tw/vbb3/showthread.php?t=119462



    生命應該倒過來活!一出生就是老年!接著先享受退休!開始工作就是個老闆!
    懂得少做些決定!多留點時間給自己!當您進入人生的黃金時期!衝勁十足!
    也正該擁有 MERCEDES-BENZ R-CLASS
    你買了沒 ? R系列贊啦~
    作業系統:WINDOWS VISTA 全區AV成人版

  2. #62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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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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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最初由 taipeimagic 發表
    啊 PPPP 您還在啊 =.=a
    您不是說要換別家 ISP ? 已經是快過了一年的事了耶
    怎麼還可以在 CM 討論區看您大鳴大放 ?
    是因為 CM 討論區有人陪您筆戰 ?
    您沒發現 之前很多人都希望您換別家 ISP
    這還不夠明顯 ?

    回歸主題
    簡單幾句話
    一個企畫案推了那麼久
    仍然原地踏步 大概就看的到未來了
    除非有更新的突破 要不然 這企畫就一定失敗

    請回歸主題繼續討論
    最初由 可愛滴小玉 發表
    四個P的大大 CM 還是沒有退啊!每次都一大堆 有看沒有懂
    我不是來吵架的哦 之前討論那久還是一樣在原地 真希望
    能夠提供新的話題來討論
    敝人10-04-2003 03:26 PM把話挑明著講,他們那幫人有幾個特色,您們自己想一想...至於一個企畫案推了那麼久仍然原地踏步,才怪,陽明山系統台將於8月 4日起陸續作認證機制之上線,而南天、觀昇、屏南系統台將於7月10日起陸續作認證機制之上線,其他詳情各位網友請電東X客服電話詢問。

    直到現在消費者一打電話去東X客服電話,東X還是先放一段推廣認證機制之廣告辭給消費者聽取,這企畫就還在如火如荼推行中.....

    還有,要換別家 ISP ?質疑的網友難道沒見到敝人早發數個主題討論,偏偏松山區常德公司硬體建設較慢,寒舍還在等!怪了,汝既關心寒舍,汝何不先看過敝人曾主動發的那些post,汝難道未發現敝人集中詢問參與過哪些個關於松山區舊主題討論嗎??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法律用語上的"應"是有強制性的,要是user妨礙第二類業者執行法定公務時(留下紀錄)或許會有如下面所提義交的爭議,最好是能改用PPPoE等一般user能接受的方式會比較理想...BTW,路上的義交是法律授權其指揮交通的,要是有人不服其指揮實際上他們是可以會同司法警察採取強制作為的(雖然他們沒有單獨執法的權力,但不代表大家可以把他們指揮交通不當一回事),再者交通規則中的確有對不服指揮者(wether義交或警交)的罰則,更不用說有一條不服指揮導至執勤人員死傷者除了刑事責任外還要吊照並終生不得再考的規定...
    您既然知道路上的義交他們沒有單獨執法的權力,必須報告交通警察,然後由交通警察依法採取強制作為的,那您最後由 wangcm網友 在 10-04-2003 02:31 PM 編輯文字講那些幹嘛??

    事實上,在災區不要看到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就以為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可以合法駕駛海鷗直昇機!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根本沒有付予第二類電信經營者刑事處罰用戶之權。

    經營者與用戶只是商業關係,就像這幾天台南縣歸仁鄉民自稱長期受陸軍各式直升機飛行噪音汙染,是否真受陸軍各式直升機飛行噪音汙染,是由台南縣環保單位鑑定,不是鄉民代表會越俎代庖說是就是了。

    第二類電信經營者和台南縣歸仁鄉鄉民代表會在執行什麼公務?台南縣環保單位鑑定噪音汙染公務,什麼時候輪到台南縣歸仁鄉鄉民代表會自說自話了?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TAIWAN兄前面的post實在很容易讓人尤其是從事相關行業者有這方面的聯想(ex這個thread第4個post及第10個post最後一句),那就是弟說他要小心不要落入"只有犯罪者才知道"的陷阱的原因,再者如第四個post所言若有人意圖製造混亂而交換"別人的"ID/PASS時會不會有詐欺的嫌疑(雖然實務上不一定能找到証明,但道德上呢??)...以弟個人看法,其發言恐怕和前一陣子另一位網友呼籲大家退租順便把外面的cable線剪一剪是沒兩樣的...以下恕刪...
    什麼叫做有人意圖製造混亂而交換"別人的"ID/PASS時會不會有詐欺的嫌疑??
    又來了,TAIWAN兄何時有告訴大家他意圖製造混亂??
    敝人個人猜疑wangcm大哥這兒文字看來可能實在想太多了......

    把外面的cable線剪一剪其實依法有據,因為公寓大樓有權不讓外面的cable線經過自己公寓大樓,若經正式催告外面的cable線業主而業主不自行拆除,公寓大樓依法有據可剪線!

  3.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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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恕刪...

    最初由 PPPP 發表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根本沒有付予第二類電信經營者刑事處罰用戶之權。
    第二類電信業者者當然沒有處罰用戶之權,但其當然有權會同司法警察採取強制作為吧(針對user妨礙其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法律處罰的是妨礙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而不是對誰有妨礙其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


    什麼叫做有人意圖製造混亂而交換"別人的"ID/PASS時會不會有詐欺的嫌疑??
    又來了,TAIWAN兄何時有告訴大家他意圖製造混亂??
    敝人個人猜疑wangcm大哥這兒文字看來可能實在想太多了......
    有人互相交換ID/PASS(所以是合法取得的)使用加值服務後卻不願承任來製造帳務上的困擾(弟個人認為taiwan兄在第四篇post有此暗示),那行為人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雖然實務上很難証明)??


    把外面的cable線剪一剪其實依法有據,因為公寓大樓有權不讓外面的cable線經過自己公寓大樓,若經正式催告外面的cable線業主而業主不自行拆除,公寓大樓依法有據可剪線!
    以此看來第四篇post的行為其實比剪線更危險(而且原作者說的不是剪自己家門口前的線,right??),因為根本找不到任何法源,right??

  4.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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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最初由 Longo 發表
    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還真是可怕
    試過了,是真的耶!萬一是東森的人流出去害我們要多繳錢!這樣會不會變成認證後又一次風波!

  5. #65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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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第二類電信業者者當然沒有處罰用戶之權,但其當然有權會同司法警察採取強制作為吧(針對user妨礙其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法律處罰的是妨礙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而不是對誰有妨礙其執行法定公務的行為)...
    第二類電信業經營者與用戶只是商業關係,實務上常見的是第二類電信業經營者向用戶請款不順,用戶繳費東拉西拖而已。

    至於最後由 wangcm網友 在 10-05-2003 07:49 AM 編輯文字所言,實務上,第二類電信業者是被法令強迫留下記錄,法令主要為治安,法令又不是為第二類電信企業增加獲利。wangcm網友 在 10-05-2003 07:49 AM 編輯文字妄念第二類電信業經營者花力氣在這方面,緣木求魚爾。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有人互相交換ID/PASS(所以是合法取得的)使用加值服務後卻不願承任來製造帳務上的困擾(弟個人認為taiwan兄在第四篇post有此暗示),那行為人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雖然實務上很難証明)??...
    不願承任來製造帳務上的困擾???
    您認為有此暗示??

    反過來說,lulucarmeme網友10-05-2003 01:19 PM 認為這笨拙東森認證制度究竟是誰強制推行的??笨拙東森認證制度謊言是誰在行銷的阿??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以此看來第四篇post的行為其實比剪線更危險(而且原作者說的不是剪自己家門口前的線,right??),因為根本找不到任何法源,right??
    最初由 clear 發表
    馬的! 線拉的又不好看 丁滿我家的外窗 ,又沒經過老子的同意!靠!
    剪掉妳的線 ,上網又會LAG 打電話叫客服 個個打官嗆!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9098

  6.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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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恕刪...

    最初由 PPPP 發表

    至於最後由 wangcm網友 在 10-05-2003 07:49 AM 編輯文字所言,實務上,第二類電信業者是被法令強迫留下記錄,法令主要為治安,法令又不是為第二類電信企業增加獲利。
    這就是重點,法律規定業者要留下紀錄,所以業者實際上是在執行公務,弟之前不是也提過,法律只規定ISP要留下access log,但並沒有授權其強迫user看廣告,要是東X能改用一般人能接受的方式(ex PPPoE等)或是有人能寫個符合其機制但無須看廣告的applet,相信這些問題就都不存在了...BTW,PPPP兄不用認為弟對東X忠心耿耿(弟既非笨蛋也不是聖人),純粹就事論事(看不慣這類姑且稱為"汽油加蕃仔火"式的抗爭,合理方式的抗爭弟不會有任何意見,甚至如果有人須要的話弟也願意提供適當的協助),所以您無須懷疑弟的出發點,要是其它業者有類似的問題,弟還是會說同樣的話...


    不願承任來製造帳務上的困擾???
    您認為有此暗示??
    如t兄在第四篇post所言"login code大放送,不知何處可貼這類東東"不知意謂如何...一是這些login code從何而來(非法取得或互相交換??),二是要是真的有人用了這些login code去作了某些事,那提供login code者與使用者(非法取得時非法使用者要負全責,互相交換時提供與使用者自然都有責任)是否真能置身事外??咱們乾脆就t兄所言辦個公投好了,畢竟只有吾等二人的意見未必是準確的...


    反過來說,lulucarmeme網友10-05-2003 01:19 PM 認為這笨拙東森認證制度究竟是誰強制推行的??笨拙東森認證制度謊言是誰在行銷的阿??
    policy相關議題請恕弟不便置評...BTW,這就是弟從東X滾蛋的原因...


    最初由 clear 發表
    馬的! 線拉的又不好看 丁滿我家的外窗 ,又沒經過老子的同意!靠!
    剪掉妳的線 ,上網又會LAG 打電話叫客服 個個打官嗆!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9098
    為何弟看到的是如下所言,該不會到處都是clear兄的家吧??

    最初由 clear 發表
    退租東森用戶的朋友們 來動手吧

    首先 上陽明山 每一百公尺剪掉一條線 ,在到市區 每條橋下一百公尺也剪一下,總之 到那都剪一下!

  7. #67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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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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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這就是重點,法律規定業者要留下紀錄,所以業者實際上是在執行公務,弟之前不是也提過,法律只規定ISP要留下access log,但並沒有授權其強迫user看廣告,要是東X能改用一般人能接受的方式(ex PPPoE等)或是有人能寫個符合其機制但無須看廣告的applet,相信這些問題就都不存在了...BTW,PPPP兄不用認為弟對東X忠心耿耿(弟既非笨蛋也不是聖人),純粹就事論事(看不慣這類姑且稱為"汽油加蕃仔火"式的抗爭,合理方式的抗爭弟不會有任何意見,甚至如果有人須要的話弟也願意提供適當的協助),所以您無須懷疑弟的出發點,要是其它業者有類似的問題,弟還是會說同樣的話...
    這就是重點,【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規定業者要留下紀錄,所以業者實際上不是在執行公務;業者那只是遵照【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而已。實務上,第二類電信業者是被法令強迫留下記錄,法令主要為治安,法令又不是為第二類電信企業增加獲利。wangcm網友 在 10-05-2003 07:49 AM 編輯文字妄念第二類電信業經營者花力氣在這方面,緣木求魚爾。

    政府規定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颱風期間請勿登山,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在家看電視,這樣一來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實際上是在執行公務嗎????
    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那只是遵照政府規定而已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如t兄在第四篇post所言"login code大放送,不知何處可貼這類東東"不知意謂如何...一是這些login code從何而來(非法取得或互相交換??),二是要是真的有人用了這些login code去作了某些事,那提供login code者與使用者(非法取得時非法使用者要負全責,互相交換時提供與使用者自然都有責任)是否真能置身事外??咱們乾脆就t兄所言辦個公投好了,畢竟只有吾等二人的意見未必是準確的...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0&pagenumber=1
    由上數是第三篇啦!

    t兄在09-11-2003 11:44 PM 所言『login code大放送』之類文字比較適合放在
    http://www.pczone.com.tw/forumdisplay.php?forumid=30
    庵猜想為t兄自創的網路上好笑的笑話......

    最初由 wangcm 發表
    為何弟看到的是如下所言,該不會到處都是clear兄的家吧??
    最後由 PPPP 在 10-05-2003 03:56 AM 編輯說過『把外面的cable線剪一剪其實依法有據,因為公寓大樓有權不讓外面的cable線經過自己公寓大樓,若經正式催告外面的cable線業主而業主不自行拆除,公寓大樓依法有據可剪線!』
    指得是剪自己家門口前的線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9098
    裡面,敝人09-07-2003 05:04 PM告訴大家, 有本事就用力參加兩項消費者反對東森Cable Modem違約認證運動!爭取東森消費者合法權益!

  8.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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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最初由 PPPP 發表
    這就是重點,【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規定業者要留下紀錄,所以業者實際上不是在執行公務;業者那只是遵照【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而已。實務上,第二類電信業者是被法令強迫留下記錄,法令主要為治安,法令又不是為第二類電信企業增加獲利。wangcm網友 在 10-05-2003 07:49 AM 編輯文字妄念第二類電信業經營者花力氣在這方面,緣木求魚爾。

    政府規定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颱風期間請勿登山,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在家看電視,這樣一來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實際上是在執行公務嗎????
    登山協會隊員和山青那只是遵照政府規定而已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0&pagenumber=1
    由上數是第三篇啦!

    t兄在09-11-2003 11:44 PM 所言『login code大放送』之類文字比較適合放在
    http://www.pczone.com.tw/forumdisplay.php?forumid=30
    庵猜想為t兄自創的網路上好笑的笑話......



    最後由 PPPP 在 10-05-2003 03:56 AM 編輯說過『把外面的cable線剪一剪其實依法有據,因為公寓大樓有權不讓外面的cable線經過自己公寓大樓,若經正式催告外面的cable線業主而業主不自行拆除,公寓大樓依法有據可剪線!』
    指得是剪自己家門口前的線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9098
    裡面,敝人09-07-2003 05:04 PM告訴大家, 有本事就用力參加兩項消費者反對東森Cable Modem違約認證運動!爭取東森消費者合法權益!
    我也要來剪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那要怎麼正式催告是用什麼方法,還有怎老覺的有人只是講法律嚇唬人不要去試這些問題,剛在另一個網站看到有人貼了很多帳號出來了,會不會是東森自己貼然後要嫁禍給我們使用者付錢,如果是這樣那太低級了。

  9. #69
    希望股票大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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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
    最初由 lulucarmeme 發表
    我也要來剪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那要怎麼正式催告是用什麼方法,還有怎老覺的有人只是講法律嚇唬人不要去試這些問題,剛在另一個網站看到有人貼了很多帳號出來了,會不會是東森自己貼然後要嫁禍給我們使用者付錢,如果是這樣那太低級了。
    去郵局寄份存證信函 , 要求對方在限期內將纜線自行拆除 , 否則將視為
    廢棄物處理 . 或者要求對方給付使用租金才讓其付掛 !

  10. #70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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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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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最初由 lulucarmeme 發表
    我也要來剪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那要怎麼正式催告是用什麼方法
    那要看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是侵占誰的建築物所有權?

    例如敝人印象中,台中市、高雄市的下水道附掛管理辦法就還沒通過,假如有人想附掛纜線在下水道或共同溝管,核准權限都落在縣市政府身上,在「回饋地方」的名目下,少不了要付出管線使用費、回饋金,有時甚至連鄉鎮公所也要求再付一筆錢,地方民代的介入更是家常便飯,更糟的是,這些回饋金、使用費,都沒有固定價碼,漫天開價。

    如果纜線是想在台北市附掛在下水道的,已經有台北市管理辦法,除了固網,還有行動電話業者與有線電視的纜線,都可以向台北市政府申請。

    假設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是侵占某位小老百姓的建築物所有權
    (最初由 clear 發表
    馬的! 線拉的又不好看 丁滿我家的外窗 ,又沒經過老子的同意!靠!
    剪掉妳的線 ,上網又會LAG 打電話叫客服 個個打官嗆!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9098
    )這種情形小老百姓除了打電話叫客服解釋憑什麼侵占小老百姓的建築物所有權,接下來可以到郵局發存證信函正式催告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停止侵占行為,如果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不停止侵占行為,小老百姓可以到地方法院自訴第四台和東森的電線侵占小老百姓的建築物所有權!

    最初由 lulucarmeme 發表
    還有怎老覺的有人只是講法律嚇唬人不要去試這些問題,剛在另一個網站看到有人貼了很多帳號出來了,會不會是東森自己貼然後要嫁禍給我們使用者付錢,如果是這樣那太低級了。
    敝人逛逛tw.bbs.comp.network,看到的是消費者罵東森Cable偷偷的將IP的一些Function給鎖掉了......是不排除lulucarmeme網友10-07-2003 11:30 AM 所說可能性,敝人告訴大家,敝人尚未見到lulucarmeme網友10-07-2003 11:30 AM 所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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