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QUOTE]最初由 vgcc99 發表 [B] [大錯特錯該降的不只網路費還有電路費] 敝人不是從事電腦或是網路等相關行業但自認台灣的電信市場仍不公平結果如何請看看國產實業與裕隆汽車的例子在經過數十年的保護後台灣還是沒有自己的車100%[ 對了日本人的薪水比我們多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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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這種制式合約內容看不看都一樣 你要申請就得簽 不簽就沒得用 不由得你選擇 既然簽了如果違約就要付違約金 哪有找什麼理由可以選擇要不要付違約金的 就好像你可以跟政府說政府的建設都很爛 建設出來的東西讓你感覺像3等公民的生活 所以你不要繳稅 你說有可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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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家的小孩 | 引用:
雖然早知hinet 24小會斷線一次... 但印象中當初的合約裡沒註明這點 這是誰的錯? 至少原發文者沒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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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沒意見ㄌ 看個人意見而已 不想多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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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1)ip的部分,在ipv4的環境下,ip不夠是不爭的事實,但至少在wlan和3g的服務還沒起來前還是夠的,事實上,twnic保留的ip還滿多的,只是為了未來可能的需求而保留下來了,所以isp業者要再申請ip也滿困難的了;但目前國內的問題是ip分配不均,比如說,hx的用戶數100個,gx的用戶數10個,但向twnic申請ip時,twnic可能會給hx50個,給gx的30個,日子久了,hx的ip不夠用,但gx可以給用戶16個ip,這一點,twnic是要負點責任的。 (2)合約的部份,老實說,當初的合約的確沒提到24小時會斷線一次,但這不代表原發文就是對的了,事實上,他還是算違約。因為當初合約的簽定是基於前幾個月可以得到的價格的折扣,既然原發文者已享有前幾個月的價格優惠,則根據合約,他就必需覆行兩年的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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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紘 | 當事者應該在該月的電話帳單會列入該違約的款項.. 這不是說你吵一架理論就可以說不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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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打128問,說線路有問題,結果等了快3天才搞定, 595元的電路費換到這種效率實在有點想罵人,偏偏 接電話的又很有禮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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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大多是"很有禮貌的裝傻" ( 開始打太極拳...... ) 然後..交辦跟後續處理就是別人(別單位)的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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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引用:
giga的ip好像不是跟twnic申請的喔 請你要看清楚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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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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