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混摸魚中 | 交通局所擬出的交通處罰條例,將正式於6/1起開始取締,下列有幾點你不可不知: 酒後駕車方面: 1.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台幣15,000~60,000元,同時,當場禁止駕駛駕車及吊扣駕照1年。此外,若拒絕接受檢測者,將處以新台幣60,000元之罰鍰。 2. 酒後駕車以致肇事並使人受傷,將吊扣駕照2年,若肇事嚴重使人受傷亦或死亡者,將終身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 3. 吊扣期間再犯者,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且駕照一併吊銷。 汽、機車應注意事項: 1. 凡開車或騎車者,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汽車將處以新台幣3,000、機車將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 2. 汽車駕駛不可將6歲以下孩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置於車內,違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000元罰鍰,並施以4小時交通安全講習。 3. 駕駛汽車時,汽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應繫安全帶,違者將處以新台幣1,500元罰鍰;小客車車上有幼童乘坐時,需將兒童安置於安全兒童座椅上,否則將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集體飆車: 1. 有集體飆車之行為者,除將處新台幣30,000~90,000元以下罰鍰外,還要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同時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吊扣牌照3個月,若經吊扣牌照再次飆車則沒收該輛車。 2. 未滿18歲之青少年騎乘汽、機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一同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警察機關將公佈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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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風喚雨的男人 | 挺不錯的 可以增加稅收 又可以減少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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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好堨[在,,不是加重超速的罰款,,,一年要被罰好幾萬,,, 明明知道那埵陷速器還是會不小心衝過..唉..莫法度 路那麼的大...限速40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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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提供二個測速的地方 士林下重陽橋一個測速器 士林往市區重慶北路(高速公路底下-台北橋)好幾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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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全省固定式-流動式測速照相設置地點一覽表 http://www.escortcat.com/escort/speedtrap/speedtrap.htm =========多嘴時間====== 其實取締車輛行進間駕駛人使用手機相當困難(警察先生也承認) 而且開車時打電話只是小case 以我自己而言,比較常在開車時作的事: 1.打電話(難免) 2.喝飲料(少不了) 3.吃便當(趕時間時)===>個人認為最難的一項 4.看報紙(等紅燈kill time) 5.幫右座的女友按摩,或是.....^^..... .................不勝枚舉 我想政府最好規定駕駛人車輛行進間只能眼觀前方,最好雙手黏在方向盤上,這樣可永保安康~ 另外像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的規定 我相信政府的美意,也相信這樣一定可以降低車禍死亡率 但是,總覺得政府假安全之名,行擾民之實 不戴的人就讓他自生自滅嘛~~ 政府未免也管得太多了點.......... 腳踏車似乎成了最後一塊淨土 快要買腳踏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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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我爸近有去參加講習,聽說六月一日開始,台北市的講習時間要增加到三天了~~~~~ 當一堆法律正在規範各種車輛時,腳踏車卻仍走在法律的邊緣,不知道該適用機車法或行人法,也許應該為腳踏車立一個特別法,可不是嗎? 嘿嘿嘿~~~我就是那遊走法律邊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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