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 第4頁 - PCZONE 討論區

返回   PCZONE 討論區 > ▲ -- 網 路 生 活 分 享 區 > -- 生 活 & 工 作 & 健 康 小 常 識


PCZONE 討論區



通知

-- 生 活 & 工 作 &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識 處 處 有 , 技 巧 由 經 驗 來 , 別 以 為 每 個 人 都 知 道 , 趕 快 來 和 大 家 一 起 分 享 你 的 生 活 或 工 作 妙 方

嘴炮戰隊隊長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警察也是很賤的,有的條子會栽贓,多年前行經五股某一路口,綠燈右轉被條子攔下。
條子說:你紅燈右轉。
我回說:我右轉時是綠燈沒錯。
警察說:難道公車會違規?

我很清楚與警察爭執,我絕對居於下風,所以策略轉為求情攻勢並力求降低違規金額,後來策略成功,但對條子負面印象又增強許多。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眼尖的民眾可能發現,仁愛路二段路側竟有人鎮日站在窗口、
指著對街安全島上的測速照相器警告你「前有測速照相」,後
面有一列人或坐或站,有的高舉雙手,有的揮手示意,每個人
都張口欲言,不少過路的民眾都駐足觀看並詳細分辨真偽。這
些不是廣告,而是由理繼文化藝術公司設置如真人大小的公共
藝術。

(以上資料取自"""台北歷史剪影"""的網站的2004年01月份
網頁
http://myweb.hinet.net/home4/dipper/ch16/16-5.htm









引用:
作者: chuini
如果不違規的話,根本不用怕這個問題。其實,為提的癥結在
於法令的規定,而不是在於到底有沒有偷拍。說實在的,如果
是檢舉不法,這樣又有什麼不對,該是給警察多一點權力的時
候了,總不能讓這個社會更亂。該限制的是總統跟立法院的權
力吧!台灣的亂源在政治啊!


台灣的亂源應該在於民眾良莠不齊,眼睛不雪亮啊!

這個社會亂,除了民眾不是個個皆能明辨是非曲直之外....
....................敝人舉個簡單例子,【2006/05/17 聯合報】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去年迄今,台北市養工處共核發10013
件挖路證,1天平均20件;施工路段以台電、自來水處、中華電
信最多,其中又以台電最可惡,敦化南路1段、安和路口,去年年
底至今,半年不到已挖掘3次;南京東路3段303巷5弄,則是今
年2月17日甫施工完畢,2月23日再次動工,一星期內重複挖掘

(以上資料大家可參考參考"""北市交通論壇--閒聊區~~"""的網頁
http://home.url.com.tw/index.php?fun...lestate_north1


大家想一想,馬路一再重複挖掘施工,申挖單位不一,馬路銑
刨、馬路人孔蓋,路面凹凸不平,導致一大堆交通標誌與交通
速限根本看不清楚,不知道被申挖單位搞到那裡去了,申挖單
位有管老百姓死活嗎

造成民眾看不到或者看不清楚交通標誌與交通速限,這樣一來
,頻頻造成交通警察""的業績""

一些顢頇民眾或許會說,因此被開罰單,可向相關單位申訴,
怎麼樣申訴??樓上ivantw網友2006-06-07 01:40 PM不
就說個小老百姓的心聲了.....................

人民上裁決所,向企業請假不准還可能失業。 「大家來耗時
間」公務員出席裁決所說明是為自己說明,人家無需請假,
領月薪和年終、加班費、退休金

小老百姓為三餐一宿事務繁忙是否實在懶得去申訴
但是,這些事讓小老百姓心理很不舒服。

敝人自從2003年10月份""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運動!""
以來,期間,不知遇到多少眼睛不雪亮的台灣人啊!

交通偷拍舉發越頻繁,就越可能排擠到警方有限的人力物力!
不是嗎 警方有限的打擊犯罪的警力,優勢的警力跟機動警網
,您們認為應該優先擺在什麼地方?

假設,不論台灣何時何地,一有風吹草動,3分鐘內絕對有 3, 5
輛警車到現場,宵小就不容易猖狂

道理很簡易,俺再講一次,治安不好,是否警察擺爛??""擺爛""
的意思,您們聽得懂嗎??交通偷拍投入越多的警方人力物力,
為什麼呢?既然警方偷拍交通違規照片可以賺取所謂的""錢"",
會不會有可能發展成警方""柿子挑軟的捏""帶著相機、攝影機到處
去偷拍,以賺取作業""錢""呢?形成一股警方文化呢?

2006/11/19媒體就報導台北市長辦公室每個月都有三萬多元來
自於交大固定提撥的交通取締獎勵金,你知道嗎?每一張罰單繳
錢後,75%會撥給縣市政府、24%給舉發機關,1%給警政署。
所以,市議會會依照整年的罰鍰收入來提撥獎勵金,上限為總收
入的百分之六。調查近三年,台北市的罰單獎勵金每年大約都有
一億一千多萬元,如果獎金換算成每個月來發放,那87年~92年
度,馬市長可以領到35000元、93~94年度34300元、95年度
每個月33950元

…......警方藉著偷拍舉發違規很""爽""賺到""錢"",尤其是錄影
(台視民國94年08月08新聞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4/...0844253102.htm
)問題是,老百姓被偷的摩托車、被闖空門搬走的財產,誰幫
老百姓找回來呢?

曾經有人說台灣很多馬路的速限規定不切實際,既然不切實際,
有彈性的台灣人當然選擇性是否遵守規定。結果有彈性的立委
或公務人員想出設立取締警告牌的作法,這樣就皆大歡喜了嗎


有沒有置外於人民的政府和法規?有沒有可以不為人民服務的公
權力??有沒有不為人民服務的法令規範?

法律的訂定正是民意需求的展現。

釜底抽薪之策自然是檢討部份馬路的速限規定是否不切實際!
現行許多不切實際的交通規則也該舉出來改一改。在抱怨人民不
守法的時候,也該注意給予民眾守法、便民的空間。台灣人必須
彈性地適應這狹小的島嶼,地小人稠的必然。

違法就該取締,當然用“合法”方式取締.........重點在於“法的標
準”是不是合理

以速限來說,或許越慢會越安全,但是越慢也代表單位時間
的運輸功能越低,如果一個路段某個時間應該可以開80,那
定個速限50只是讓大家超速而已,""法""的標準才是應該檢
討,""法""的達成手段和目的之間,是否合理

交通號誌標線等等做為的本質,目的在於保障安全順暢,偷拍成
為搶錢陷阱,扭曲交通管理目的,這就是為什麼歐美日先進國家
要有測速告示牌的原因(有足夠告示牌,我認為不是偷拍)

一些心術不正之徒想要權力換金錢,手段就是..........唉........
什麼叫做有牌流氓.................更大隻的有牌流氓還編列交通
罰單歲入預算,強迫小警員達到""業績""..... 小孩夜市路邊打彈
珠台,被警察伯伯以賭博罪逮捕,請問民間被稱為賊頭的警察
,這樣算不算達到""治安業績""

理論上,政府求的是交通的改善,現在呢,講難聽點是變成增加
地方政府的收入;一些心術不正之徒的目的,就是錢!是落入私
人口袋的錢!

以前跟基層警員聊過,不須要另設偷拍設備,光是各單位在各重
要路口已經設立的監視器,警方就可以開出好多的罰單。為什
麼交通警察非要走出警察局................大家自己想...........

台北市議員陳孋輝今年底競選文宣就點出此議題,當成她問政.
成績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Yahoo!奇摩新聞網站正在
請問您認為交通警察是否應該採取隱匿(偷拍)的方式取締交通違規?
(投票期間:2006/12/15~2006/12/16)
http://tw.news.yahoo.com/poll/poll_q...html?catid=578
回覆
給我未來,其餘免談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法律無假期,端看執法者的做法為何?
懦弱怕事的躲起來搞,膽大妄為的隨便亂搞,
大公無私的左右為難搞不定...
唉! 百姓自己的水準都無法提升的話,
只有被所謂的"公僕"欺負的份,
不要懷疑! 領公家薪水的都會吃人喔~~~
回覆
進階會員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贊成偷拍 最好大家一起拍 開放民眾一起參加偷拍 拍到換現金

違規被抓到,理不直氣很壯的數落環境如何如何,違規是因為道路不良 天氣不好 ...

那你有時間抗議被抓到違規,怎沒看到你拍下設計不良的路段去督促當地政府改善

塞車時大家乖乖的排隊前進就是有一些濫人,警察在旁邊就插隊進來,剛過又走路肩,把機車 行人的權益當放屁

立牌子有效嗎?? 無效.我贊成最好隱藏舉發違規,藏的越隱密越好

違規就違規,不要把其他問題當作藉口,道路不良請向當地政府反應

愛違規的爛人.讓他接到一堆紅單.活該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引用:
作者: pavo
贊成偷拍 最好大家一起拍 開放民眾一起參加偷拍 拍到換現金


俺個人印象中,去年吧,台中市馬路上常常看到一加油就冒
一團黑煙的烏賊車,所以台中市環保局鼓勵老百姓去偷拍,
如果因老百姓偷拍檢舉,並經檢測不合格而台中市環保局告
發之案件,檢舉人可領到檢舉獎金

俺個人認為這樣子偷拍烏賊車應該對社會有正面貢獻

哪,俺從2003年10月份""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運動
!""就知道有人搞不清楚那些偷拍對社會有正面貢獻




引用:
作者: pavo
愛違規的爛人.讓他接到一堆紅單.活該

您們有沒有跟基層警員聊過呢
是否不須要另設偷拍設備,光是各單位在各重要路口已經設
立的監視器,警方就可以開出好多的罰單。為什麼交通警察
非要走出警察局................大家自己想...........

講難聽點,新竹光復路和金城路等路口大手筆裝了17個高科技
的紅外線數位監視器,排排站,好壯觀,17個監視器同時高高
掛在路口,政府說,這是為了防堵交通違規特地裝設的紅外線
數位電眼,高科技設備要價5000多萬

黑夜攝影清晰度百分百,而且不管您們隔熱紙有多黑,照樣拍
得進去,如果有駕駛和乘客情不自禁在車內上演激情片段,小心
會曝光。為了避免照片隨罰單寄出引發家庭風暴,新竹市警方
特別向警員強調,「凡是監視器拍到不雅的照片,一律不准傳閱
」。「如果有發現這方面不雅的照片,都是個別通知違規人來
領取通知單。」避免照片隨罰單寄出引發家庭風暴

怪了,新竹那麼大,許多方面都需要5000多萬經費掖注,偏
偏把錢花在17個高科技的紅外線數位監視器,然後還需要個
別通知違規人來領取罰單;您們有沒有想過既然警方不笨,
為什麼幹這樣子明顯蠢事,您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大家自己想一想..........


引用:
作者: pavo

違規被抓到,理不直氣很壯的數落環境如何如何,違規是因為道路不良
天氣不好 ...那你有時間抗議被抓到違規,怎沒看到你拍下設計不良
的路段去督促當地政府改善
塞車時大家乖乖的排隊前進就是有一些濫人,警察在旁邊就插隊進來
,剛過又走路肩,把機車 行人的權益當放屁
立牌子有效嗎?? 無效.我贊成最好隱藏舉發違規,藏的越隱密越好
違規就違規,不要把其他問題當作藉口,道路不良請向當地政府反應

原本2003年就取消的警察隱藏式拍照,就是以前搞得民眾
氣呼呼大罵政府搶錢,才不得已喊停,現在內政部決定明年
恢復

內政部說,不惜民眾痛罵,就要恢復,他們說2003年取消
隱藏性執法,結果取締件數從2002年的1741萬件遞減到
去年的1042萬件,車禍死亡人數逐年升高

怪了,講到車禍死亡人數,從邵曉玲意外到梅嶺大車禍,這
些重大交通事故,讓大家愈來愈重視行車安全,可是,道路
不良、天氣不好 ...造成的車禍死亡,是因為取消警察隱藏式
拍照造成的嗎

梅嶺大車禍後,喚起社會大眾對道路與遊覽車行車安全的重
視,交通部要求體檢全台危險路段與公告遊覽車資料,這是
因為取消警察隱藏式拍照造成的嗎 各地區髮夾彎路、
有名的十二生肖彎道,將近360度的彎度,駕駛和乘客戰戰
兢兢,偏偏至今還沒被列為危險道路,無法禁止遊覽車行駛
,看看這些驚險畫面,公路總局的體檢標準為免太誇張!

交通部要求體檢全台危險路段,阿里山公路被列為全台最危
險道路,怎沒看到當地政府改善!咱們就看到記者勇猛拍下
設計不良的路段

大家透過各大新聞台畫面看得很清楚,當地政府看到道路
不良,又怎麼樣呢,路況差、彎道多的危險路段是通往國
內各大風景區,當地政府早就很瞭解

您們有沒有想過既然當地政府與公路總局不笨,為什麼事實
是這樣子明顯,您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大家
自己想一想..........






偷拍,2003年大家就討論過政府是否使用不正當的手法。
梅嶺交通事故發生後,政府發現民氣可用,應恢復推行交
通違規「隱藏性執法」這項措施。

外界質疑政府有意藉隱藏性執法增加罰款收入,警政署交
通組長何國榮澄清表示,是外界的誤解。何國榮認為實
施隱藏性執法後,較具嚇阻性,民眾會較守法,何國榮認
為交通事故死亡率與違規情況將減少,罰款收入反而會降低。

怪了,2003年警政署取消警察隱藏式拍照時候,講了一堆
應該取消的理由,為了杜像pavo網友悠悠之口,還特別強
調是專業意見,希望民眾相信警政署的專業意見

現在內政部決定明年恢復偷拍,警政署交通組長就出現另一
套專業意見

難怪319槍擊案關鍵人唐守義在對岸指責司法制度








pavo網友2006-12-18, 10:03 AM說有一些濫人,警察在
旁邊就插隊進來

警察在旁邊與警察偷拍,哪一種可以防治走路肩行為呢??








pavo網友2006-12-18, 10:03 AM說,立牌子有效嗎,
是否無效,第十屆台北市議員選舉結果已揭曉,國民黨提
名二十七席,當選二十四席;陳孋輝當選連任

Yahoo! 奇摩民調結果,您們自己看
http://tw.quiz.polls.yahoo.com/quiz/...ck_id=469&wv=1








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真的是佛心來的嘛-------
--大家說呢............................

闖紅燈、行駛路肩、危險蛇行,光是各單位在各重要路口
已經設立的監視器,警方就可以開出好多的罰單。為什麼
交通警察非要走出警察局去偷拍.....................大家腦子
想一想,警察偷拍跟酒駕攔檢沒關係......跟什麼才有明顯
關係,超速

為什麼超速

有部份超速原因確實是民眾的錯,危險駕駛,未保持車距;
有部份原因是駕駛人易超速路段是否速限過低呢??警局官
員不認為某路段速限不合理,非取締不可

過去長期以來愚民政策之下,咱們老百姓不用思考什麼某路
段是否白天與深夜是否速限該有所不同的問題

俺再講一次

釜底抽薪之策自然是檢討部份馬路的速限規定是否不切實際!
現行許多不切實際的交通規則也該舉出來改一改。在抱怨人民不
守法的時候,也該注意給予民眾守法、便民的空間。台灣人必須
彈性地適應這狹小的島嶼,地小人稠的必然。

違法就該取締,當然用“合法”方式取締.........重點在於“法的標
準”是不是合理

以速限來說,或許越慢會越安全,但是越慢也代表單位時間
的運輸功能越低,如果一個路段某個時間應該可以開80,那
定個速限50只是讓大家超速而已,""法""的標準才是應該檢
討,""法""的達成手段和目的之間,是否合理

交通號誌標線等等做為的本質,目的在於保障安全順暢,偷
拍成為搶錢陷阱,扭曲交通管理目的,這就是為什麼歐美日
先進國家要有測速告示牌的原因(有足夠告示牌,我認為不
是偷拍)

一些心術不正之徒想要權力換金錢,手段就是..........唉........
什麼叫做有牌流氓.................更大隻的有牌流氓光會強迫小警
員達到""業績""
回覆
進階會員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民調可以規範一切 ?? 汽機車免稅 好不好? 民調一定遠遠領先

警察站在路口 比 偷拍 還好所以應該每隔1公里站一個警察 ??

pppp 你的論點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身上或許可以說需要一個被尊重的感覺

但是今天能有多少員警能夠長久站在路邊執勤 ??

固定式照相&警告牌 真的有效嗎??無效.到了減速 走路肩閃過地上的感應

或許你要的是尊重的感覺.但是我要的是行的安全.尤其是對付愛偷看沒警察就亂開的人

美國沒有偷拍嗎? 有 我朋友在美國開車,警車躲在叉路旁照樣偷拍

我個人覺得一些人的觀念有些奇怪....

政府立法.規定.對於一些違反大眾安全 安寧的行為利用罰款逞罰作為.會被指則為 搶錢 ..

政府加強取締 = 搶錢

不用罰款難道用 人民公社 還是 開一張勸導單就了事然後希望每個違規者良心發現 ??

許多人總是希望違規的時候警察不在旁邊,最好禁止執法單位偷拍 好讓我違規的安心..又 每個人總也希望自己或家人朋友不是交通違規者的受害者....

>>>難怪319槍擊案關鍵人唐守義在對岸指責司法制度 這跟交通有關嗎 ?? 胡扯一通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呼籲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自救運動!





引用:
作者: pavo
民調可以規範一切 ?? 汽機車免稅 好不好? 民調一定遠遠領先


民調不可以規範一切,但是,現在不過在利用從邵曉玲意外到梅
嶺大車禍,這些重大交通事故的民間反應而已

俺個人預料還是老樣子,大約半年後,民間逐漸淡忘邵曉玲意外
、梅嶺大車禍,公民反對交通警察偷拍的自救運動又恢復聲勢!

除了01/04/2007  TVBS新聞報導隱藏性執法讓警政署長
侯友宜頻頻挨刮!立委李慶華拿出多張警察違規的照片質詢侯友宜
,其中還有警察只為了買一碗火雞肉,就把車子亂停在紅線上頭.......

這現象在香港,據香港明報報導,由於YouTube的威力席捲全球,
香港民眾把這個放置影片的網站,當成投訴警務人員行為的新工具
。當中包括粗言穢語、違規停車等,不少投訴人,直接把拍到的片
段上載至YouTube,供公眾瀏覽。香港警方已經發現這種新的投訴
趨勢,由於市民跟拍越來越普遍,香港警察學堂的衝突處理訓練中
,也加強這方面的處理應變。
新聞首頁 >科技 >資訊3C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1/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08/1/939c.html

哎呀,pavo兄弟沉沒在今日氣氛,自然聽不懂,大約半年後,可能
比較容易能理解


此篇文章於 2007-01-09 10:44 AM 被 PPPP 編輯。.
回覆







 XML   RSS 2.0   RSS 
本站使用 vBulletin 合法版權程式
站務信箱 : [email protected]

本論壇所有文章僅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站之立場,討論區以「即時留言」方式運作,故無法完全監察所有即時留言,若您發現文章可能有異議,請 email :[email protected]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