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人 ![]() | 想一想當初有沒簽約,但是別擔心,契約的內容是不可以牴觸勞基法的規定。 我比較擔心的是,老闆有沒有幫你加保? 最好是找好證人等相關證據,薪水他是一定要給你的。 他如不給,你就跟他說我們去找勞保局吧! 再記得一件事,他不得無故扣你的薪水(少給)。 雖然覺得你有點混,但是還是要告訴你,自己的權益不要也打瞌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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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你在我有多難 ![]() | 我想只要有打卡的話,這20天薪水應該跑不掉啦! 不用擔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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