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目標錯置 最近買了一臺HP的彩色雷射印表機,後來得知HP網路有促銷方案,就是傳真該發票就送一臺數位相機,我想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興沖沖地傳真過去,卻沒有回音。過了兩個禮拜,我想起這事,打電話詢問,對方說沒收到。我立即再傳,並確認傳送成功後,才放心等待。 過了幾天,對方回覆說,該促銷是5月1日開始,我的發票日期是4月27日,所以不予贈送。這樣的心情實在有點像洗三溫暖,我在公家機關做採購,我可以選擇採購的對象,收件處是我的公司。對方只照規定予以否決,省了一臺相機,卻不知失去的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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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有變通方法啦... 跟店家買一張發票...照行規是 8% 假設機器是 15600 元 / 1.08 = 14444 14444 -15600 = 1156 ....->給店家, 你拿到一張發票 用 1156 元換一台 DC 怎麼說都值得 但你己有前科了.記得找同事代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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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我不缺數位相機,若我要買也不用花到我自己的錢,只是覺得他們的做法影響我的奇檬子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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