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路痴頑 | 【新聞】博達掏空案葉素菲求刑14年 【中央日報 王鵬捷.臺北訊】 博達轉投資(新聞、網站)子公司「尚達積體電路」資金掏空案,檢方查出博達前董事長葉素菲(新聞、網站)以向海外空殼公司購買機器為由進行假交易,虛增業績作假帳,掏空尚達六億元資產,手法簡直是「博達案翻版」,臺北地檢署昨日依背信、業務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葉素菲等七人,葉女並遭求刑四年。 http://tw.news.yahoo.com/051210/45/2mj5m.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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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路痴頑 | 關一年一億........ 一億/12月=八百多萬 八百萬多萬/30天=快 30 萬 真好賺....關一天等於 30 萬的收入... 一天有24小時... 他的時薪是一萬多....吃的牢飯還是老百姓出的錢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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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比搶劫還好賺! 這種經濟型犯罪,通常不法所得都比搶劫高, 但判刑卻比搶劫輕! 四年後, 她出獄就可以好好享受, 大部份人一輩子也賺不到的〝所得〞。 無助的投資人,又能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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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 經濟型罪犯真的是很可怕 因為法律對它們的刑罰通常都不重 所以到最後就會以各種手法進行掏空 姑且不論這人是否真的惡劣 但是台灣這幾年來真的有很多人用這種手法進行掏空的手段 死的都是台灣的百姓~~ 實在很可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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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兼撞鐘 | 訊碟科技公司前董事長呂學仁還不是一樣跑了 當初檢方對前訊碟科技公司董事長呂學仁聲請羈押,結果法院裁定讓他以五百萬元交保,結果棄保潛逃 交保金 500 萬和其掏空公司的金額相比 , 真的是九牛一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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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son Deliver | 我看公視報導,是求刑十四年耶∼ 不曉得到底是那個對? 不過她一定還會再上訴的啦,現實生活的法律程序總是比電影情節少了大快人心的感覺,就算真的她最後進了監獄,那上萬名小股東現在的損失也是無法抵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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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中廣新聞報的: 前博達董事長葉素菲(新聞、網站)因為涉嫌掏空博達公司70多億元,一審被判處有罪。 對此,士林地院指出,這是因為葉素菲製造假業績、誤導社會大眾,犯後還不知悔改,在應訊時,還常以罹患憂鬱症、還在尚達處理業務等理由,表示對於案情並不清楚、甚至不知情,來搪塞法院,因此,才會判處葉素菲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八千萬元。 此外,法院也認為,葉素菲擁有碩士學位,留學海外,智識程度甚高,卻仍然夥同有犯意的員工一起犯下此案,在犯行中極力掩飾,給予重要博達員工葉懿慧等人補償金慰留,犯行相當惡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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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兼撞鐘 | 引用:
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業務侵占等罪重判葉十四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億八千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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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屍 | 偷東西,偷得越大越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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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七班的小學生 | 難怪大公司都搶著上市上櫃 先來個吸金大法 景氣不好時還可以捲款潛逃 脫產成功了 錢也要不回來 判個幾年也沒什麼 反正關幾年就假釋了 哇~真是太好賺了 這樣的法律 簡直是鼓勵大家 有錢大家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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