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工程師 ![]() | 引用:
我的發言跟造就社會問題等也是兩回事,別扯在一起吧 反正我的重點只在於"卡奴必需為自已當初吃喝玩樂行為所負責",別把責任全怪在銀行發卡容易上面 | |
苦命工程師 ![]() | 引用:
銀行此種行為當然不對,但是吃喝玩樂卡奴族要負最大的責任 | |
工程屍 ![]() | 引用:
![]() 你先硬扯要怪誰 | |
~我比較喜歡打槍 | 為何銀行當初搞那些炫麗無比的借貸消費廣告、甚至辦卡時業務人員不對申辦人進行明確告知?核卡時為何輕易通過那些債信有問題的申請者? 更糟的是還把發卡業務當成流動攤販鬧區滿街跑,讓某些年輕人誤以為借錢娛樂就是容易的事,甚至還有發卡機, 或許表面上只是開個方便之門,但這可不是向隔壁鄰居隔壁同學借把傘借支筆的事,銀行難道沒想過鼓勵辦卡者吃喝玩樂可能的後果? 既然菸酒可以加上警語,信用卡現金卡或許也該立法加上警語「濫用將讓你身敗名裂家破人亡」。 |
苦命工程師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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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屍 ![]() | 引用:
我也只能一直說沒興趣 那是倒底誰找誰 | |
苦命工程師 ![]() | 引用:
重點在於是你先針對我的文章回覆 規定是你訂的嗎? 不是你說怎樣就該怎樣 而且沒興趣未何到現在還在回應?? 難道我也現在此篇也說 "我們沒交集",下一篇你也不能在回覆喔 ![]() 是你先挑起的吧~~ ![]() | |
工程屍 ![]() | 引用:
你喜歡就好,反正我對你報應復仇式的看法沒任何興趣 我也說了:你腦中想的,永遠停留在某些人應該為某些不幸負責 | |
會員 ![]() | 引用:
同意...,換個說法:那些所謂的「卡奴」已自知快要刷爆了,又趕快以卡辦卡來繼續花錢……結果就是每張的爆了。不好意思,我身邊就有不少親威朋友就是這些所謂的「卡奴」…,那跟本是自作自受的結果好嗎 = =.. 銀行的審核方式有異議,那是另外的討論了,但我個人覺得:「因為a的做法有錯,所以b自己所造成的結果,就全數算在a頭上;然後b就變成好像弱勢族群」這種想法並不正確 = =|| 同理,我若得了肺、肝癌,是不是我要去告通路、門市讓我太容易買到煙、酒?應該這些販售的地方在賣給我之前,就得先看我的健康情況、門診記錄才能賣我?我自己就都沒錯? ps,上面說了,我身邊不少親威朋友就是所謂的卡奴,他們這些人的身邊每個人都對他們恨的要命(他們之前刷卡享受的那種咀臉)…,為啥這種人,要全民去買單…? | |
苦命工程師 ![]() | 我怎麼跟一個一直重覆講同樣的話的人在扯~~ 很抱歉,浪費了嘟嘟的資源, 但是此種人就是很想跟他講理,後來我發現講理不太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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