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回覆: 「轉貼新聞」交通小違規 七月起微罪不罰_終於有像樣作為 輕罪不罰, 道德將更加淪喪... ![]() 把不易執行或不合時宜的規定取消或放寬, 把罰則訂高, 才是有效的管理方式 搶錢? 交通警察能搶多少錢? 只要不犯規的話... 真正搶大錢的是誰, 大家心理有數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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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回覆: 「轉貼新聞」交通小違規 七月起微罪不罰_終於有像樣作為 就高速公路限速來說,很多人的經驗,莫名的不小心就很容易超速 一個好好的週休二日出遊,一路上大致上都開的順順的也沒有特別開快車趕時間,但是那麼長的全程的行車時間,只要有那麼幾秒車速超過了,又那麼的恰巧有警車或是照相,就足以讓一趟快樂的休假氣份烏煙瘴氣。 除非全程戰戰競競的看著時速表,但是這樣的開車行為很不輕鬆,也實為不是正確安全的開車方法。 通常最人性的開車模式是跟隨著大眾最接近的速度或略快略慢來開便是相對的安全,違反這自然法則來開車則相對較不安全,開了那麼久的車便會想到太死板的過遵守交通規則反而沒有辦法保障自身的安全。 在不固定看儀表的開車時(隨著大眾車速度)來跑,發覺其實大家的速度都會上下起伏變動的,尤其路有點上下坡時或超車過程中也會不小心,那麼此時些微的超速便很容易產生,可是想想這跟一路以130或更多的所謂偏離大眾速度許多的人來說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只是法令只能死板板的定著,所以執法時在罰款前面應該要有「警告單」或是「記點」的空間存在,畢竟辛苦生活錢不好賺。 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百分之80以上的超速行為都是在離限速20%以內時,就是限速該要向上調整的時候了,而不是國庫也很需要這經費而不願去調整。 唉~~兩張111超速罰款,明明知道前面有警車但是看看自己的速度約108,個人開車又不習慣急踩煞車讓後車造成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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