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包裹想寄大陸,但是台北市郵局說我包裹裡面有藥丸,台北市郵局拒收 - 第4頁 - PCZONE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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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我有個包裹想寄大陸,但是台北市郵局說我包裹裡面有藥丸,台北市郵局拒收
引用:
作者: Fabian C 觀看文章
麻煩你注意看海基會的網頁資料
是遺失的掛號函件不相互結算,又不是正常的郵資不相互結算。

大陸若沒定出在國外寄到大陸的郵資,
台灣就沒法定出台灣到大陸的郵資。



一開始敝人打電話向post.gov.tw反應,希望他們開
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時候,他們0800接電話
客服專員和我也講到,現行台灣寄件人要貼台灣郵票
,跨國郵寄時必須要雙方或者多方,交互承認郵資/郵
票和拆帳,所以接下來爭取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
業務,循此模式開辦,蕭規曹隨即可。

post.gov.tw他們0800接電話客服專員眼看說服不
了我,於是請兩位負責此方面郵務職員打電話給我解
釋。其中一位職員講到海基會的網頁資料http://www.sef.org.tw/html/nego/nego3-3.htm

我於是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網頁資料上面【大陸信件處理要點】
http://www.mac.gov.tw/big5/law/excha...ssion/5_77.htm
上面寫著與大陸郵局不直接接觸,郵資拆帳方面透過
與香港郵政間接結付。








敝人個人認為,反正清單、路單、 吊牌等表式比照使
用萬國郵政公約規定之格式,而且你使用google.com.tw
查詢就知道呼籲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已經很
多年了,實在沒理由不開辦透過香港郵政的間接包裹
業務。


此篇文章於 2008-05-04 07:40 PM 被 PPPP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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