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回覆: 我有個包裹想寄大陸,但是台北市郵局說我包裹裡面有藥丸,台北市郵局拒收 一開始敝人打電話向post.gov.tw反應,希望他們開 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時候,他們0800接電話 客服專員和我也講到,現行台灣寄件人要貼台灣郵票 ,跨國郵寄時必須要雙方或者多方,交互承認郵資/郵 票和拆帳,所以接下來爭取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 業務,循此模式開辦,蕭規曹隨即可。 post.gov.tw他們0800接電話客服專員眼看說服不 了我,於是請兩位負責此方面郵務職員打電話給我解 釋。其中一位職員講到海基會的網頁資料http://www.sef.org.tw/html/nego/nego3-3.htm 我於是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網頁資料上面【大陸信件處理要點】 http://www.mac.gov.tw/big5/law/excha...ssion/5_77.htm 上面寫著與大陸郵局不直接接觸,郵資拆帳方面透過 與香港郵政間接結付。 敝人個人認為,反正清單、路單、 吊牌等表式比照使 用萬國郵政公約規定之格式,而且你使用google.com.tw 查詢就知道呼籲開辦寄往中國內地的包裹業務已經很 多年了,實在沒理由不開辦透過香港郵政的間接包裹 業務。 此篇文章於 2008-05-04 07:40 PM 被 PPP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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