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son Deliver ![]() | 「反對砍殺藥價!保障用藥權益!」是保障醫院還是民眾的用藥權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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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有很明顯的邏輯錯誤: 1. 如果醫院給藥,沒有從藥品上面取得利益,那健保藥價的變動,對於醫院就不會有影響, 那現在你們的訴求說健保藥價調降,醫院就會換藥,所以醫院擺明是在賣藥賺錢嗎?換句話說,今天上街頭抗爭,根本不是為了民眾的用藥權益,而是檔了醫院的財路、斷了藥商用自家藥品的藥價差,換取醫院持續採購的後門。 2. 醫院換了藥,影響民眾哪一種用藥權利? 是繼續用原來藥廠的藥,還是健保藥價降了之後,就沒有同藥效的藥可以用了? 3. 藥品的健保藥價調降,所以就會被換掉,那之後換的藥,一定就是便宜的爛藥嗎?還是換成藥價差大、利潤多的藥呢? 4. 口口聲聲說換藥會影響民眾用藥權利,所以醫院換了藥之後,民眾會無藥可用?還是吃下沒有效的藥嗎?事實上,醫院是因為原品項藥價調降,中間的藥價差利潤減少,而改換成其他藥價差比較大的藥。但是健保局並不是不給付原來的藥喔! 醫院會換藥,是因為他們的藥價差利潤變少了才換的! 因此黑心的不是健保局,而是醫院,因為醫院為了賺藥價差,才會不顧民眾用藥權益,換成其他的藥。 而且很好笑的是,如果你有拿過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你家附近的社區健保藥局領過藥的話,萬一如果醫院因為藥價調降而換藥了,其實你會發現,只是藥品的商品名不一樣了,也就是藥廠換了,但是成分名還是一樣的。 如果你不想要被換藥,你還是可以向醫師索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拿到社區健保藥局去領藥,在領藥時,順便把以前還沒換藥前的藥袋,或者是藥品的包裝拿到藥局給藥師看,只要和藥師溝通好,還是可以領到原來藥的!不會有額外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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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女友的人生34年 | 回覆: 「反對砍殺藥價!保障用藥權益!」是保障醫院還是民眾的用藥權益? 真好奇在健保制度下是誰可從藥品賺得多? 藥商? 醫院? 醫師? 藥局? 藥劑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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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son Deliver ![]() | 回覆: 「反對砍殺藥價!保障用藥權益!」是保障醫院還是民眾的用藥權益? 這個問題可能沒有具有公正性的答案。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如果開藥和發藥是在同一的體系內完成。中間就有不透明的黑箱作業,就提供醫院、醫師和藥廠聯合起來欺騙健保局,讓藥品定價的過程,完全失去自由市場機制。 健保給付藥品的費用,中間一定會產生利潤,畢竟藥廠不可能是非營利事業,而醫院的體制雖然是財團法人,照理說不是營利事業,但是這樣的解釋只有在要他們繳稅的時候才成立,實際上這些財團設立的醫院,不只營利,還很有避稅功能。 那藥品的利潤該給醫院賺嗎? 歐美國家,他們對於醫藥分業是習以為常的。他們的觀念中,開藥和給藥如果是同一單位,或有隸屬關係的話,會有利益迴避,浪費資源的問題。因此,他們觀念中的醫藥分業,不僅僅藥品由藥師調劑,還給藥師和藥局獨立執行業務的保障,不准許醫師介入藥局的經營。 那徹底落實醫藥分業,讓藥局經營不受醫院、醫師的控制,就能讓藥品定價的過程,受到自由市場機制的作用嗎? 是的,至少,在台灣這種醫師最大的體制下,一旦醫師失去藥品利潤的控制權時,他們會想方設法的把所謂的藥價差造成的藥價黑洞給填平。以免這些過多的藥費給付,佔太多健保總額給付的%數。以加拿大的例子,健保針對藥品的給付價格,平均只比市價高8%。而台灣,坦白說,有的藥可以高達200%,因此醫院和醫師都把藥品的利潤視為理所當然,不能放棄的重要收入。而民眾因為使用健保,拿藥不用花錢,因此通常對此沒有感覺,卻反而讓自己的保費節節上升。 而當藥廠不再需要提供醫師和醫院額外的「好處」,造成藥品價格偏高的「其他成本」,也隨之下降,讓利潤再回到藥廠,不再需要分給醫生賺,最終受益的還是全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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