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明明還在本公司上班,還敢跟我請假說要去另一家公司報到,然後月底還要跟我請一星期,說要去新公司交接,我是該請他走路,還是容忍他!這種態度,沒錯,7年級的,我就不相信勞基法有規定可以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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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他應該沒違法吧? 勞基法應該沒介定這種請假,您公司的勞動契約有寫嗎? 有些公司規定,多久前要提出離職,您公司有嗎? 我反而覺得,他很直接,什麼事都坦白說。 只是做人不夠厚道而已.....做人不夠厚道....這應該不犯法吧? 總比時下許多職場上的年輕人,什麼都不說,一通電話就說不來了的那種好吧。 請假是否可以不准? 反過來想,為何留不住這個人?或是為何需要留住這人? 這人很有能力? 這人很機車? 這公司很機車? 這行業很機車? 這老闆很機車? 天生磁場相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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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大濕暴走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去新公司要交接? 那員工要從貴公司離職前是否當初進來時也有約定,要離職的話要多久以前提出辭呈且要辦理交接完成才算正式離職? 或是有簽署某種類型的競業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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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引用:
中國是法律規定可以做的事情,都不能做。 台灣是法律規定不能做的事情,都可以做。 上面紅色字部分看的點有點奇怪...應該是要勞基法有規定不能這樣做員工才不會做吧 基本上,我所知道是不少公司規定離職前一個月要告知,並且之後15~20天內要完成交接,後面的日子看是員工要請假或是協助一些基層工作,依公司規定安排。 您遇到這種狀況不少見,我以前上班的地方也是有同事這樣做,只是沒這麼露骨會說要去新公司,而是以病假或是事假為由。 此篇文章於 2011-05-10 11:01 PM 被 peterTG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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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生廢猿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勞動基準法對工作契約的相關規定: 勞動基準法 (民國 98 年 04 月 22 日修正) 引用:
此篇文章於 2011-05-11 01:09 AM 被 wulala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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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嫩咖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換個角度想,那表示他是個負責任的人,這種人就讓他交接完後走人吧。 比起很多說走就走或是搞一些小手腳後才走的人,他真的算不錯的了! 看過更多更機車的是明明是自己有問題,還敢回來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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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ublink.org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XD 今天是世界末日 你可以叫他安心上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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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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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ublink.org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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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 | 回覆: 今天真是好日子,被員工搞了一槍! 5月10日是好日子,被員工擺了一道。 5月11日就是世界末日,真的差很多。 不過5月11日什麼都沒發生,獵戶座也好好的,太陽系也好好的,貨櫃屋也好好的。 只有一位阿被不爽媒體採訪,對記者跟攝影機扔石頭..... 我很納悶,貨櫃屋裝冷氣做什麼? 如果世界末日真來了,也發生14級大地震,冷氣會比其他設備重要嗎? 就算有冷氣,如果發電機沒油了,要冷氣幹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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