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別人的看法![]() 但是我身邊的人:同學啦,老師啦有不少是同情他的,至於我ㄋ也不免傾向那 一方向啦,但是在看了下面這一位人士所說的話後,我覺得是否真的該檢討 這事件的對與錯ㄋ: =============================================================================== > 璩美鳳和張雅琴當年也是靠偷拍成為台視的王牌搭擋啊....... > 如果稍為有些年紀的朋友應該不會忘記, 當年台視的王牌搭擋璩美鳳 > 和張雅琴就是率先引進偷拍方式來報導台灣社會內幕的第一人, 最出名的事件就是 > 同性戀酒吧事...... > 93年 璩美鳳當台視記者的時候, 首先採用『偷拍』的手法, 攜帶針孔攝影機進入 > 統領百貨公司後面巷子的一家女同志酒吧偷拍, 並在台視新聞撥出, 後來酒吧被關 > 門大吉, 還有一位女同志因為臉部曝光而被朋友家人認出, 結果受不了社會壓力自 > 殺死亡. 當時事件有人質疑璩美鳳的報導方式但是她提出的理由就是--新聞自由, > 觀眾有知的權利......哈哈, 實在是太諷刺了.... > 1992.3.18 「台視新聞世界報導」記者璩美鳳與攝影記者潛入女同志酒吧偷拍,報 > 導影射某藝人為同志,引起軒然大波。「我們之間」發表聲明譴責台視的欺騙手法 > 與偷窺行徑。媒體人馮光遠發起藝文、傳播界連署,4月5日發表「尊重同性戀的一 > 封信」公開聲援。新聞評議會決議台視報導不當,台視表示「遺憾」並願意和解。 > 當初宋七力事件.璩美鳳和謝長廷上2100全民開講,她璩美鳳當著謝長廷的面說: > 我<璩美鳳>為你>謝長廷>的行為感到不恥,不僅同情你,更可憐你..... > 呵..呵....「現世報...真是現世報...」 > 他媽媽說出人命怎麼辦..... > 那麼...那些男人的老婆知道自己老公外遇想不開去自殺就不是人命嗎? > 是就是~不管再怎樣辨都不會有人相信的.... > 我討厭第三者...不只是他所有的第三者我都恨... > 現在法律說要廢除通姦?那不就是告訴所有男人"歡迎一次擁有一堆女人" why....? > 偷東西犯法...偷人就不是嗎? > 我不贊成偷拍,也反對將別人的隱私拿來當賺錢的工具,但不表示璩美鳳是無辜或 > 值得同情,說實在的會有今天的下場是他咎由自取,不要怪媒體沒天良,也不要怪 > 自己交友不甚,若自己潔身自愛,會落到這樣的下場嗎? > 璩美鳳活該 > 偷人家的丈夫還敢大聲自己無罪. > 怎麼對的起男主角太太.小孩.家人 > 通姦無罪嗎 和有婦之夫亂搞性關係無罪嗎 > 這社會真的生病了嗎 >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還要聲援她 > 通姦過程又不是獨家拍的 > 獨家也只不過是被有心人士用來打擊璩美鳳的工具而已 . > 沈野若有大腦就不幫替那個有心人當砲灰了. > 只是它比翡翠雜誌更進一步附贈通姦過程VCD罷了 > 但若不是它們的大肆炒作 > 各位有機會看清政治花蝴蝶的真面目嗎? > 璩美鳳這個政客,拿我們的血汗錢去買別墅,開房間,偷別人老公. > 當政治人物本來就要高道德標準,妳今天才知道嗎??? > 因為你們是我們人民選出來的代表,薪水是跟我們人民領,你還淫膽包天的去勾搭別 > 人老公 > 希望我們所有的政治人物以璩為鑑!多為人民做事,少做一些傷風敗俗的事.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末為 > 希望今天同情璩美鳳的人, 可記得以前被她偷拍過的受害者... > > 雖然最近幾天社會上的輿論一直在批評獨家的不是 > 但是反過來想 > 一個清清白白的女人.為什麼要去和有婦之夫在一起 > 沒有目的??? > 從一個記者到現在的知名人物??若依目前報導及小道消息指出.為什麼總是挑一些 > 有錢或知名的老頭或小開.而且還是有婦之夫居多..... > 並不能說獨家都沒錯.但是如果沒有做過.為什麼親自不出來澄清.只是裝弱者博取 > 大家的同情 . > 真正的弱者是誰?? > 真正受傷害的是誰?? > 換個角度看看 > 你或是身邊的親人朋友是已婚男人的老婆 > 心中做何感想 > 敢做敢當 > 不要當縮頭烏龜 > 社會的衛道人士不要只是看到她難堪的一面 > 替真正受傷的女人想想 > 雖然我自己也看了光碟 > 我承認我自己也是個偷窺者 > 但是我並不覺得我看了就是錯了 > 不管任何人~~ > 背叛婚姻者都應該遭到譴責 > 尤其是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檢點 > 她的確罪不致此.但若一對正常的男女朋友. > 被偷拍到如此親密的畫面. > 而且比照璩美鳳的方式流傳.他們會忍氣吞聲嗎?? > 但事發至今不管男方<曾先生>.女方<璩美鳳>.甚至男方的妻子都未曾發表過意見. > 女方只會讓自己的好友<黃珊珊>夥同律師.發表那一篇於事無補.也不見悔意的手 > 稿.和讓自己年邁的媽媽.在眾人前流淚痛哭.想為她女兒的所作所為做END. > 真正的孝順在於揚名聲.顯父母.. > 但她的所作所為就算沒被公開.她的父母也真的以有著種女兒為榮嗎???? > 如果真的沒錯.社會會還給他一個公道. > 但真的錯了就不要當縮頭烏龜. > 不要只會在幕後操控自己最親的家人及朋友. > 我們也不想浪費國家的稅金跟司法機關的人力物力.調查人家的家務事.和每天以大 > 幅的電視跟報紙新聞.報導人家閒事尤其是家務事. > 屎桶只會越攪越臭. > 如果真的那沒錯.請你站出來反擊悍衛你的名譽 > 如果真的錯了.就勇敢認錯.不要只會找一堆理由跟製造無謂的話題.還拉出一堆你 > 最親的親人及友人. > 讓他們為你的行為做砲灰. > 第三者不管如何辯解就是錯.如果真的相愛.如果真的有那麼多時間偷情.為何不三 > 個人坐下來.讓相愛的2個人在一起.不管如何.偷別人的東西就是錯. > 並不能說獨家都沒錯.但是如果沒有做過.為什麼親自不出來澄清.只是裝弱者博取 > 大家的同情 . > 當政治人物本來就要高道德標準,妳今天才知道嗎???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末為 > 很高興在此網站的朋友頭腦都這麼清楚 > 沒有被媒體牽著走 > 本來我也有那麼一些同情璩 因為被公開VCD > 但看了昨日的記者會後 > 我認為璩在利用大家的同情心 > 他一直為不是他應該道歉的事道歉 > 例如自己聲音小 VCD流入校園之類 > 那並不是他造成的 > 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他交了損友 > 對自己的錯也只用行為差池模糊焦點 > 道歉完全是為了交了損友 > 而損友公開VCD引起社會風波而已 > 而不是對自己的作法反省 > 昨天TVBS的節目中 > 請的二位女性來賓時報週刊的黄小姐和作家廖輝英 > 他們也都是女性 但很公正 > 指出璩尚未正面對自己心中的結(利用自己的身體取得名利、和有婦之夫上床...) > 璩的作為並不能以情慾一言蔽之 > 因為都和名利、金錢有關 > 他的行為和援助交際有什麼不同? > 更何況他是政治人物 如果不能以身作則 > 還帶領以女性身體交換利益、我喜歡就可以的風氣 > 為此振振有詞 > 他還值得同情嗎? > 也許他現在如同傳媒報導的 > 身體太弱太難過 無法對自己的作為反省、思考 > 但別忘了 > 所有請律師提出告訴的時間、念講稿的速度、舉行記者會的場所、簽名的字體等 > 從一開始要如何展開下一段他都一清二楚 親自指示 > 他真的無法思考嗎? > 在記者會最後不支倒地 > 之後換座車時卻身手矯健 > 真的好可怕的女人 ================================================================================ 以上文章轉自史萊姆的討論版一個叫cc的人所寫的啦, 我是覺得蠻有理的啦,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ㄋ 歐,附帶一提我是新人多多指教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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