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超棒的廣告....效果應該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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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我那一天經過那一個路口還真的是嚇到了,不過這個實體廣告確實值得打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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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 ready | 無言以對 真是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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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小荳荳怎麼活~>_<~ | 帥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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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很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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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現在福特野心越來越大了..接二連三在廣告挑戰賓士跟BMW... (連他的相關企業馬自達也在挑戰保時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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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長 | 不好意思!關於第二張罰單"違規停車"的部份∼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規定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 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者。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 十一、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 不知道它合乎上述那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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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普 = ҉҉ never4get ҉҉ | 引用:
什麼理由都編的出來 不依順行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光靠這一條 就能開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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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嘻嘻嘻~真的太正了 等下我一定要帶馬子去看 太鳥不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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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道的熊 | 開罰單......「公共安全罪」這個理由如何?? 基本上,那車子是掉不下來的,因為底盤是鎖在架子上 而架子又釘在大樓的牆壁上,最重要的是....車子應該是空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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