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我想比較爭議的是他們的執法態度吧!一付只為賺業績的開單態度. 堂堂一個執法者,卻偷偷摸摸像小偷般躲在暗處,等待人民犯罪. 應該是阻止罪行的發生比較合理吧! 俗語有云:仙人打鼓有時錯.在騎車時難免沒注意到一些小地方. 在這時如果看到一個人民的保姆,自然就會謹慎小心了. 但如果遇到一個怪怪的保姆,在順順的騎車時突然現身. 下意識的剎車這麼用力一按.......吱~~~~~~~~~~碰..... 就真的見紅了--紅單一張 歹運一點就要去收驚 我妹妹一個同學就是遇到那種超怪的警員,偏他又是神經質的人, 被那個突然出現的警員驚到,差點就"雷禪" P.S他是在晚上遇到的,究恐怖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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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 嗯嗯~~的確,我承認我有時都走快車道,我也承認我有時都紅燈轉彎,但我被抓都沒怨言啥,只有心裡很"x",怎那麼倒霉,可是我走快車道也是不得已啊~因為幾乎轎車跟計程車,尤其是計程車~每次都跟機車搶道路,然後又給你個緊急停車(載客人),或者又開的慢慢的~害我改走快車道...唉唉~~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 rEdS兄說的也沒錯~~警察也是奉命的,也是要求我們要守法的人~~ 大家不是都想跟新加坡一樣嗎???我想台北市的做法~在新加坡應該是小巫見大巫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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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也很討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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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警察也有不錯的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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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 ![]() | 市民是應該要守法我同意,不過警察開單應該是使人民守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啊!我也是覺得台灣的警察是把開單當成目的了,每到月底像是在拼業績一樣,彷彿抓到一個老百姓就可以多點業績鬆一口氣似的,都已經忘了警察的任務是要使老百姓守法,而不是讓老百姓有繳不完的紅單,更何況你光明正大的站出來,用路人應該會更守法吧、更不敢亂來、違規吧!沒有必要偷偷摸摸的躲在車後、樹下、或是凹進去的路邊,看看社會追緝令就知道了!!唉∼台灣的警察.....台灣的人民....似乎水準都要加強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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