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在貼的內容偶就注明了 偶不知道真偽 只是希望大家在捐款前 多考慮一下 |
會員 ![]() | 個人看法: 如果只是要提醒大家『多思考』,那麼應該有更好的方式來『警世』才是。 以『散怖謠言』的方式來做,總是不太好的。 不要只是希望別人捐款之前要三思,要散佈流言之前,也請三思 .... ^^ 謠言未必止於智者,但別忘了,三人成虎的典故 .... |
會員 ![]() | 引用:
![]() 成為平衡報導……… ![]() | |
會員 ![]() | 說真的網路是蠻虛幻的,彼此都不知道對方是誰,卻能傷害他人,辱罵他人,甚至於攻擊他人,如果彼此都能實事求是,就不會有眾說云云之謠言;如果彼此都能和諧以對,那爭吵.辱罵情形會減少許多..;很多人在網路上常會看到自己被"問候"或"譏罵",於是跟別人有了過節,輕者生氣傷身..重者刀槍相向,若以大慈悲心來面對,所有的一切皆是因果,今世所造業報,必須今世承擔..這樣網路將會少許多暴戾之气...願大家共勉之 PS:小弟不喜歡與人爭執與造口業 |
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健保給付問題說明 1• 申請健保給付的資格為:申請人(包括捐贈者與受髓病患)須具健保身份方屬合格。雖然有些捐贈者因個人因素未加入健保,無法申請健保給付。 但鑑於能與病患配對成功,又獲得捐贈者首肯、答應捐贈骨髓,實是難能可貴的事實,同時也深刻體認到搶救病人性命的迫切性。 此時此刻,捐贈者有無健保身分已非我們優先考慮的事情了。 2• 健保局在器官移植條例中,雖有明文規定器官移植 (包括摘取與植入)手術費用可由不同家醫院提出申報,惟獨骨髓移植在申報給付手續方面,未能將抽髓與植髓手術費用分開計價,而是採合併申報制 (Whole package)。 換言之,只允許由一家醫院提出申請,另一家醫院需自動放棄,採自費方式進行。 要不然,就是抽髓醫院與植髓醫院要事先自行分割費用後再提出申報。 有鑑於收費制度、申報給付手續上的實際操作困難,又不願輕意放棄任何搶救病患生命的可能機會,所以只要病患願意自費支付抽髓費用時,我們就儘量配合。 89年8月24日慈濟醫院首次為國內病患所配對到的捐贈者進行抽髓,並酌收代收費用新台幣60,000元(尚無前例可援)。 3• 民國82年10月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成立至今,台灣的受髓病患共有114例,雖有9例在慈濟醫院抽髓,其中除高雄榮總1例,因高雄榮總認為植髓只以靜脈點滴輸注,無所謂的植髓費用產生而自願放棄申報,改讓慈濟醫院申報健保給付外,其餘113例仍悉數由各移植醫院以病患住院治療的名義向健保局申請給付。 換言之,9例在慈濟醫院抽髓的費用,除了高雄榮總這1例,我們已於90年5月21日向健保局申請給付等待付款外(至今尚無消息),其餘8例抽髓費用全由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代收支付給醫院。 一旦,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收到健保局給付的抽髓費用,我們將會全額退返給病人。 唯健保局要求申請給付時必需提供捐贈者個人完整資料,在遵行政令與保護捐贈者個人隱私權無法兩全的情況下,我們十分憂心日後有可能會引起與捐贈者隱私權相關的不良後遺症。 通常急需這類手術的病人 家中經濟情況大都不好 為何不向健保局伸請 說時間不允許證明 取髓你以為說取就取 也素要事前安排醫生手術房等 況且健保卡拿出來不就證明你有沒有投保等等問題 全台又有多少人沒投保 健保局要求申請給付時必需提供捐贈者個人完整資料與保護捐贈者個人隱私權之間有何衝突 我不懂 難道健保局沒事會大聲宣佈xxx今天捐xxx 慈濟說 只允許由一家醫院提出申請,另一家醫院需自動放棄,採自費方式進行。 要不然,就是抽髓醫院與植髓醫院要事先自行分割費用後再提出申報。 有鑑於收費制度、申報給付手續上的實際操作困難,又不願輕意放棄任何搶救病患生命的可能機會,所以只要病患願意自費支付抽髓費用時,我們就儘量配合。 拜託從82年到91年還不夠你們定出一套規則分攤費用ㄚ 況且我所轉貼的 人家明明就沒$$了 你還要剝皮 健保局明明有幾付 你卻說因手序繁多所以要自費 我覺得這說不過去 最後 我所要講的 沒次只要有人出事 鬧的很大 就會有人出來說一些官話 說實在的 只有當事人最了解 那一篇是事實 我也不知到 所以看看就好了 增加一點 警覺心 |
窮人家的小孩 | 引用:
我最近發言老被人誤解... ![]() 我說的正是本主題... ![]() | |
會員 ![]() | 哈哈哈! 我早就說過了, 慈濟一定會有澄清信寄出來, 但是你要知道,上人當初為何發起如此的宏願,就是因為他眼見一位婦人因為沒錢看診因而被拒在診所外的苦痛經驗, 當時的診所會做出此種行為,他們所持的理由一定比你(慈濟)更充分更充足, 因為他們沒有十方善士的龐大捐款, 他們的診所只是一個小小的診所,他們可以侃侃而談的論成本, 論理由, 請問你們慈濟可以嗎? 對的起上人嗎? 對的起十方善士嗎? 對的起良心嗎? 不管是情是不是真的, 也許是有人要中傷慈濟, 不管他為什麼要中傷別人? 想一想上人 想一想十方善士 摸摸自己的良心 我個人覺得, 所有的澄清都只是多餘, 反而令人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慈濟若是有反省, 他只需要表示:若有配對成功而無力負擔任何費用時, 本院將會秉持上人的精神協助支付其費用, 其他的解釋(名目一大堆,比誰都多)都是多餘的. 以上我說的感言只是感言而已, 絕對是我自己說, 歡迎批評指教 |
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偶相信你所說的上人 但剩下的呢 霸菱都被一個小職員稿垮了 更何況是良莠不齊的慈濟 |
高級會員 | 不管怎麼說 我還是蠻喜歡慈濟 921時我住了兩個多月帳棚 吃了慈濟兩個多月免費便當 此其一也 921後慈濟在南投縣災區花了50億重建學校 (後來前縣長彭大貪官競選時很不要臉的說成他的政績) 相較於中台老妖花了50億重建他個人皇宮 對災區卻一毛不拔的行為 諸位前輩先進,可否細細思量? |
會員 ![]() | 引用:
921時,我就在菜市場和百貨公司前把幾千元(有點不好意思,很少啦)放進慈濟的募款箱中,感念慈濟義工的精神真是偉大,不要被少數人給破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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