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哀悼,請節哀,不知道要說啥ㄌ.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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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兼撞鐘 ![]() | 看該篇文章 , 該教授凹的似乎太過頭了一點.... 但若沒確實證據我看他還是可以繼續任職 這種事一般民眾很難使的上力 , 找民意代表給些壓力或許可行 建議把資料丟給立院-教育委員會的李慶安委員 地址 立法院研究室台北市青島東路一號3209室 電話 (02)2358-8211 傳真 (02)2358-8215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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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教授這種自私自利,且毫無為人師表的行為! 對學生毫無關愛,也無老師應有的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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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站長:謝謝你的資料,我正須要這 等等他的後事辦好後,我就會行動 因為人現在還在美國,所以目前以他的後事為重,怕節外生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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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Eye ![]() | 諸如此類的事在台灣學術界中是非常多的!替往生者祈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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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 ![]() ![]() PS:我會幫忙轉寄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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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在國外只要有大部份學生簽署要罷免教授他就不用教ㄌ 台灣不行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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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別傻了 一定要有重大惡行的事實跟據才行 ex強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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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 我很贊成herozero兄的說法..."人心的正義, 除了消於社會;也亡於教育"~我心有戚戚焉, 社會的每個角落現在隨處都見的到正義的沒落...沒有幾個人相信正義是還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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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兼撞鐘 ![]() | 引用:
我的建議也是死者為大 , 等後事都處理好之後再行處理其他事務 若真有其事 , 我相信把資料交給會作事的民代去調查及處理會比較 '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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