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抱怨】就是有這麼爛的交通警察 以下是本人的親身經歷,在此貼出來是想要讓大家隻到台北市的警察為了業績是多麼的卑劣和無恥,當然我要說的是,這些只是佔所有警察裡面的少數,但就有這些爛人91年06月29日,小弟騎車在汀洲路與師大路口等紅綠燈,突然後面有兩個警察騎著警用機車到我的旁邊,跟我說麻煩你駕照借我看一下,我本來想警察臨檢,看駕照本來就是應該的事,所以不疑有他,就將行照駕照拿給他看了,等到他資料都確認完後,他突然跟我說你的排氣管有改過,不合格,接著就開了一張罰單要我簽字,讓我感到很唐突,為什麼什麼都不說就要開我一張罰單剛開始我據理力爭,不願意簽名,但警察就用無線電呼叫對上的警網,請他們拿照相機來,要拍照我的車子,結果警網上並沒有人可以前來支援,警察就說 ,那你不願意簽就請你你到分局去走一趟,寫到這裡,我有幾個疑問,第一、他是該如何判斷車子有沒有改裝排氣管,事實上我的排氣管是有換過,但我也沒有刻意去改他,原先的排氣管在我下人行道時不小心被我撞斷了,撞斷的排氣管難道要我繼續使用嗎?車行要我換我就換,當消費者的我們什麼也不懂,難道這樣就要被開單嗎?第二、就算我改了排氣管,假設我的聲音標準值未超過規定的值他又是否有權開我罰單?第三、如果我不簽名他有權利將我帶到分局去嗎?我是否可以拒絕跟他們去呢?第四、當警察將我們攔下時,雖然我們不能要求他客客氣氣的,但他的態度是否應該注意,而不能惡言相向,一副很看不起你的樣子,這樣被開單的人會心服口服嗎?在他們攔下我之前他們在馬路上並排騎車,聊天聊的渾然忘我,幾乎已經騎到路中央去了,今天假設是我們市井小民,早就被開單告發了,不是嗎?然而他們呢,執法者知法犯法,他覺得穿上他那身制服,他就是最大,這跟流氓有什麼兩樣,唯一不同的是他們是有牌的流氓!這樣的警察配作人民的保母嗎?因為趕時間的關係,最後我還是簽了那張罰單,認了栽,但心理卻充滿著憤恨與不平。我想這張罰單我還是會去繳,再怎麼樣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但警察這種行為實在令我很不齒,所以今天我將他寫出來,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執法者,你們能夠自我警惕,既然要做就讓人民心服口服,要不然就不要仗著自己身分特殊來欺壓人民,我還是要再一次強調,寫這封信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攻擊警察,或是打擊執法人員,只希望在你們之中的那些少數的敗類,能夠自我檢討!同時也告知人民不要莫名其妙的當了冤大頭,在適時的時候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開單員警:01CA台北市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 林子文 員警編號:045138 開單地點:05330汀洲路、10040師大路 開單時間:91/06/29 開單原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02款 1610217 擅自壞裝與原規格不合排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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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你是被曬昏頭了嗎?? 今天才28號耶 還是你在預言明天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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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喔.....sorry啦 小弟我一時不查.....給他日期打錯了 時間應該是91年06月28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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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還好我沒有因為過胖而被警差開過單, 但是你這種狀況我建議你,可以去監理 站(記得沒錯的話)投訴,證明你並沒有 擅改車體,但你要有沒有改裝的證據喔 ,你可以去試試看,還是有人投訴成功 而不用繳罰單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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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的蘇活人 | 我想,警察要你去警局,大概不能不去 如果他要開你罰單的話 就跟他去,到了警局再打電話找朋友,家人到場 有律師的找律師 到警局可能還得請你吃東西咧 唯一要做的就是 "無懼且不隨便大聲說話,不動怒" 我想,他們不會自找麻煩,還把你請到警局 萬一最後如果把你放了,你還可以控告他們 他們硬把你安一項罪名,那就更可以告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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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部份警察就是有牌的流氓,不然那麼多的義警義消,你以為全都是在做善事嗎? 你有認識立委嗎?沒有的話那就不要再爭了,我們只是可憐的小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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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 世上總有爛人 要不然新聞也就沒的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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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你還算好的 我的同學 小雨點 在他的JOG50貼上一張鹹蛋超人貼紙 也算變更車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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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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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因為 多了張貼紙阿 女警說的 而且 他還被那個女人開了張紅燈越線..... 十年前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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