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英名的政府....9/1起新的交通罰規 - 第4頁 - PCZONE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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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引用:
最初由 luckyboys 發表
政府真的太缺錢ㄌ

@@
不要什麼都怪政府,守法本來就是應該,且這些規定也都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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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這一些不就是存在於交通法規中了嗎?

討厭交通法規?只要你不違法,法規於你何用?
我常看到許多人讚美外國的交通良好,國人在國外開車是紅燈必停
停車必停停車格。為何在國內就不一樣??
不為什麼,因為外國交通法規更嚴,執法更嚴。

交通罰單 1800萬張,少嗎??去看一下路上,你會發現其實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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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我是覺得
像酒後價車這種~撞死自己沒差~還撞死別人
應該給予更重的處罰
至於那種....雞毛蒜皮的.....沒那種必要
政府要錢的卻不是這樣要低
我還記得以前綠色罵藍色的金援外交....
而如今呢?
那些罰單的錢算什麼?
隨便金援個鳥不生蛋的地方就用億美金來算.....
或許以前就有了
可是我覺得這種行為根本就是把錢往水溝裡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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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現在的政府真是像有照強盜一樣,前幾天我在三重停車,停在電信街(不是巷子裡喔)上的白線路邊上,竟然被拖吊了,我花了2100元才把車領回,一看罰單,竟然開「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真是他x的!

我沒停在黃線或紅線上,旁邊留的空間連卡車都能過,竟然叫做「顯有妨礙他車通行」,真是莫名其妙!老百姓那知道要多寬才能停車啊?我的「顯」跟開單員警的「顯」定義顯然不同,話說回來,此路段若不能停車,政府不會劃成紅線或黃線,不然立個牌子也好,什麼標示都沒有,就等老百姓來上當,真是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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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都很合理,嚴格執行更合理 , 應該加一條 : 開太慢也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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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引用:
最初由 Wild-Half 發表
===機車特例 罰款金額(NT$)===

*側坐、三貼、超載物品 / NT$ 300

不能側坐?
如果穿短裙的女生咧?要大剌剌的跨坐嗎?
定這一條的死老色鬼......
這條很久以前就有了。
這問題只要有件外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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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對這些交通罰責不熟的人,還沒考過駕照的要熟記,已經有駕照的應該重新考學科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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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政府太無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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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来坊
回覆: 偉大英名的政府....9/1起新的交通罰規
引用:
最初由 DAVID911 發表

*插入連貫車流中 / NT$ 900
這個我贊成
甚至應該罰更高一點
開車時常碰到GY人硬從我前面插進來
實在有夠*#(*&@(

引用:
最初由 DAVID911 發表

*闖紅燈(或紅燈右轉) / NT$ 機車1800 汽車2700
印象中不是汽車罰$5400嗎?
怎麼降價了說?!

引用:
最初由 DAVID911 發表

*前座人數超過 / NT$ 3000
呵呵~~~

引用:
最初由 DAVID911 發表

*禁臨停處(如黃線) / NT$ 300
不是紅線才禁止臨停嗎?
現在怎麼連黃線也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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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外人

引用:
最初由 poloce 發表
...應該加一條 : 開太慢也要罰
不錯,這一點我贊成。
尤其討厭的是喜歡在快車道上慢慢溜,你跟得太近還會故意踩你煞車的傢伙,真是欠扁,而且往往是防礙交通的主因。
在國外不但有時速的上限,還有下限。國內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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