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去死團團員 ![]() | 引用:
這種方式,如果遇到由外側車道超車道內側車道,那我本來保持安全距離, 卻因為違規者的超車,造成我未保持跟違規車輛的安全距離時... 那怎麼辦? 我真要自認倒楣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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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刑法,民法等等.那是不是要開始罵那些制定法律的人呢?當你 有認識的人被別人所謂”闖紅燈”的小事撞傷時,我真的很想知 道大家又作何感想呢?記得我也曾貼過一篇文章,希望各位可以 去看看!若覺得我錯的話?也請告訢我. http://www.pczone.com.tw/vbb3/showth...0&pagenumb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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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波波.... ![]() | 一般: 偉大英名的政府....9/1起新的交通罰規 *未保持路口淨空 / NT$ 900 *快車道、禁行機車處 / NT$ 600 過完年已經收集兩張了...其他努力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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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 ![]() | 放置嬰兒座椅這個我還是覺得有待考慮 如果有帶過嬰兒或小朋友的人應該知道 要他們乖乖的在車上的嬰兒座椅坐上數個小時(唉!如果是到遠一點的地方玩會更可憐) 實在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被攔檢下來的話 我可能會寧願把小孩交給警察杯杯帶了 等我們回來再來領啦!不然怎麼辦!!!你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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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員 ![]() | 訂定新規則, 執行困難, 無所適從. 感覺這就是現在交通規則的狀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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