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好奇怪喔!~為什麼待轉區在班馬線後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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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phereMania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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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沒人鳥它,除了我這個傻蛋.......只有我一個人待轉的感覺真的很突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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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我是原創作者...我到現在氣還沒蕭..關於圖的部分...位置就真的是這樣子.. 我在台北市騎車的機會比在台北縣多(工作、補習)... 所以我在台北市會特特特別別別注意....其中還有承德路那總突然n-1車道的路口(有騎機車經過承德路的朋友應該知道我再說什麼) 就是因為台北市的警察嚴..所以我會更加注意,不過..我更知道臺北市絕對不會有那種象圖中「那樣誇當的事情發生」,所以,我到現在罰單還在考慮要不要繳..申訴有用嗎?他是有藍色牌子..問題是在樹下,葉子剛好在鼎端,加上旁邊也有個藍色停車場的牌子,乍看之下,也是根本不會注意到,今天post出來,我有兩個目的.. 1.希望以後經過那邊的人,不要在受害了!,今天我罰600就算了,只是我在那邊還跟警察哈拉*(其實是在幫後面被抓的人說情)說.能不能您就直接改善那邊的交通環境,而不是在這邊要績效?這樣不是更有助於人名? 2.希望大家能多多提出來這種問題,讓台北(或其他城市)有改善的動力及方向,我相信為更好! 是不是有人可以告訴我說:這種路標線問題是誰負責?我還是衷心希望能改畫! ps.還是台北市的警察好說話,上次不小心忘記帶帽子(在車箱),一直道歉,就打7折變成行人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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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ps.還是台北市的警察好說話,上次不小心忘記帶帽子(在車箱),一直道歉,就打7折變成行人違規! ======= 警察亂開法單喔 可以去檢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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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phereMania | 剛剛新聞還有報導,有位行人不走人行道穿越馬路,而是走對角線,結果被警察開單,罪名是 "行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哇勒!不過後來警察郵寄補單,罪名改為 "行人未依規定任意穿越馬路",有時候警察真的是蠻天才的。 還記得 "闖紅燈" = "紅燈不停直直走"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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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波波.... ![]() | 哈哈 好個"行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也在台北 警察真的很多 ㄚ他們選"容易上當"的地方站是當然的ㄌ 比較有生意嘛 不過也得確有不少軟心腸北北 我自己就兩次紅燈右轉沒被開單 一次打折(我現在都很乖嚕) 話說這個待轉區真的不應在斑馬線之後 應該是找交通大隊申述吧 有的雖然在斑馬線之前~可是離非常近~後面就一堆人在走~沒辦法轉彎從後進去 還要倒車才入區 我家附近一個本來很近 後來就重劃成比較人性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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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戰隊隊長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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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戰隊隊長 | 我前幾天被開單,警察打開牠的筆記本,我突然就看到了幾行文字: ..分隔線.......................................................... 酒後開車--六分 無照駕駛--三分 ... ... 每月須達積分:二十三分 ..分隔線.......................................................... 誰說警察沒績效壓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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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phereMania | 在台北市的重慶南路三段與汀州路交叉口到重慶南路三段與詔安街交叉口,是警察可以一魚三吃的地方。第一吃是詔安街是單行道,但是許多機車為了方便就直接從泉州路騎過來,沒想到從詔安街右轉到重慶南路後馬上被逮。第二吃是紅燈違規右轉,不論是汽機車常常為了方便就在汀州路仍是紅燈時右轉重慶南路要上中正橋,結果也是被逮。第三吃是違規左轉,因為汀州路是禁止左轉重慶南路,必須要繞迴轉道才行,機車通常看到條子就會馬上轉向改為直行,但是汽車看到後通常都來不及了,結果也是被逮。 好像難得有這麼好的狩獵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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