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可以把事情經過, 留言到東森去投訴.....有圖最好... 運氣好的, 它會為你伸張正義的....甚至為你做專題! Good luc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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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我是說如果照rainwen兄建議的績效考核 會造成吃案啦 我的確蠻討厭警察的 只會開開單子欺負人~ 有案子沒線人還破不了 (小時後被綁架過~刑警根本不鳥人~一副老爺不想辦的臉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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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我好歹也是 ![]() | 引用:
台北市條子會吃罰單案 因為我同學 瞞著父母偷偷存錢買機車 因為無照+三貼+闖紅燈+跑給條子追..... 零零總總加起來兩萬多 結果她媽媽一氣之下跑到警察局跟條子商量 把車賣了 一人一半 條子當場把罰單都撕了 所以誰說條子不會吃罰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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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SHAQ兄小時候曾被綁架? ![]() 這可不是開玩笑滴.....能說說經過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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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我今天在監理所寫申訴單,但我還是想發表一下,我之前跟得和派出所的對話: 約1點多,call 得和派出所 我把詳細位置、地點情況解釋一遍,希望他能給我關於這一方面得解釋(及如何申訴), 他(我沒問姓名)說那個路口是因為上級長官的緣故(指績效壓力),必須執行勤務, 他也認為那路口製作上有極大問題,也造成罰單得民怨,如有其他疑問或申訴要我找「北縣交通局」. call 北縣交通局: 我把詳細位置、地點情況解釋一遍,希望他能給我關於這一方面得解釋,交通局人員又把電話轉接給另一位人員,我又得把我把詳細位置、地點情況解釋一遍,希望他能給我關於這一方面得解釋, 他竟然說:「關於申訴那不是單位上的權責,要找警局! 然後要等警局下公文,我們才會現場探勘及畫標線」 再call 得和派出所 : 接通的人不是上一個人,所以我就又得把詳細位置、地點情況解釋一遍,希望他能給我關於這一方面得解釋, 他說那個路口聽我敘述確實有問題,要我向「監理處」申訴, 我然後就說:希望警方在沒有重新致座標線之前, 先不要告發這路口的違規(這才是我的打電話反映得目的). 他說目前沒辦法,因為那是上級的重要路段(ps.是好康路段吧), 所以還是希望我申訴,藉由我申訴然後請標線惠製單位劃設新標線, 就這樣,所以我就去監理處, 用更理性的言論資料及附圖(一筆一線慢慢畫,還用三種顏色標註),詳細的寫在申訴單上,然後附註 1.警方自認為該路口標線問題極大,由於績效壓力緣故,才造成過多的民怨, 2.希望有關單位重新劃設標線 這就是我今天上班請假,然後申訴的過程給大家分享! ps.罰單600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也花了很多時間+精神申訴,只是我還是希望能重新畫標線,不希望再有下一位受害者才是! 感想:從我被開單的警察根本不知道要找誰反映標線問題,我就知道這事情要自認倒楣了,只是我抱持著「不以善小而不為」的觀念,提供出來給大家分享,也希望大家能多多抱持這樣的觀念,這樣社會才會進步,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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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好樣低 我目前也在努力中~~前一陣子關於排氣噪音的罰單 目前進入"聲明異議"階段 我被綁架的時候好小 幾歲都忘了說 好像是大班還是小一的樣子 事實上是不良少年見機起義 不是有計劃的擄人勒贖 那時候跟老哥在一起玩被不良少年扣住 把我扣著叫我哥回家跟老爸老媽拿啥一千塊一疊、一百塊一疊... 二十年前這些錢還算蠻大吧~~一塊美金四十塊台幣的年代 後來我哥走了很久沒回來 我就跟那些傢伙說那不是我哥~應該不會回來了 就被放了 號來報警警察一聽說是不良少年就不太想管 反正肉票也回來了 更~~那些傢伙身上還穿著明德家商的制服咧 哪有抓不到的道理~~ 擺明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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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C ![]() | 情人節那天,小弟我的愛車也在永和被拖吊, 沒想到民營拖吊場的員工態度傲慢,沒啥禮貌不說, 沒想到開我單的是台妹和矮騾子.... 讓我受了一肚子的氣,當天的心情也搞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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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社會上有你這樣熱心的人才會進步啊,多謝提供這消息和幫忙申訴,我也住永和,搞不好那天就會不小心遇上...有先注意這種爛交通標線才有可能避免送錢給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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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除了績效壓力開單的警分局.派出所還有"分紅"制度ㄡ 請看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 3 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章之罰鍰,經處罰機關收繳後,分配比例如下: 一 直轄市、縣 (市) 政府舉發案件: (一) 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 (二) 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 百分之一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 二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 (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 舉發案件: (一) 百分之六十二解繳國庫。 (二) 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 百分之七分配予各舉發機關。 (四) 百分之一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 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 (一) 百分之四十五解繳國庫。 (二) 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 百分之七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四) 百分之十七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五) 百分之一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 四 公路監理機關舉發案件,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違反本條例第三章、 第四章及第五章之罰鍰,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之。第一項分配予各處 罰機關之罰鍰收入,其中屬交通部公路局部分,應提撥百分之二十五 以支應其辦理處罰、委託、宣導、訓練等相關業務經費,並依第五條 規定提撥獎勵金,其餘解繳國庫。第一項第三款第四目分配予國道公 路建設管理基金之比例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其九十一年度依 比例分配之經費解繳國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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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 1015最新消息 ================= 首先謝謝大家的鼓勵與支持,事情過了一個多月,我已經在今天收到我的申訴回函(之前有收到一張該案移送到永和分局),回函說:...該路口標線確實有設置不當,舉發要件有瑕疵,故測銷舉發...該路口標線將會請永和市公所改正.. 在這邊,我必須提及一些我的個人感想,我有一個朋友,知道這個罰單,還問我是不是騎機車沒有超過一年,當初還勸我說不用申訴了,就只是說我「不習慣」台北警察的開單習慣。 但我想要表達的是:那邊的標線確實有問題,要重劃(讓後面的人不再受害)只有申訴一途,所以我也試著找些相關資料,所以我找到了「李警官交通網」網站,該網站是由李警官建置,有討論區及相關交通文章,所以我也在那邊post我的罰單事情 按此見該討論文章(有關申訴過程.很重要喔) ,熱心的李警官還幫我問了許多政府單位、北縣警察局、永和分局等,還告訴我這案子有問題,理應免罰,該討論主題也成為該討論區相當熱門的話題,所以,也請大家去看看吧!有問題也可以請教他喔! 李警官交通網 經過這件事情,建議大家收到交通罰單時,還是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錯,如果認為有疑問,還是可以去申訴看看喔!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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