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警告】要報考中華電信的人,簡章要看清楚點 簡章後面這些要看清楚,不然就要浪費時間浪費金錢了 三、錄取人員分發後,服務未滿五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賠償三個月薪給,服務未滿二年離職者,須賠償二個月薪給,服務未滿三年離職者,須賠償一個月薪給(均自報到時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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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 把人當人才還是奴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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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真的喔~~~ 不過在這個時代找工作實在不容易 所以各公司的規定都會比較嚴格 中華老大可能也是要顧全自己的利益吧~~~ (我想公司應該都這麼想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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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基本上你做滿三年 如果HINET把你FIRE要賠三個月 二年二個月 一年一個月 所以想開點吧 而且應該也不是那麼好考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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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可是一般公司會有這種相關規定嗎?如果工作內容不符合當初所期望的, 未滿五年不能調職,未滿三年要賠償,這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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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員 ![]() | 很有趣的問題. 這種制度是否合理合法由官員去決定吧! 不過我下次應徵工作一定會仔細看看有沒有這類條款. 時代雖然變了, 問題好像仍然沒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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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不知道有沒有培訓? 我想會有吧? 如果有培訓的話, 有這類的規定應該算合理, 不然, 好不容易訓練好一個可以用的員工了之後, 員工突然跑掉了, 這樣公司也會頭痛的. 不過, 話說回來, 應徵前看清楚總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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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中華電信已民營化…它不想被當成訓練單位…把自已培養出來的人才送給別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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