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該死的人只要有錢就不會死了! |
回覆 |
會員 ![]() | 一般: 【新聞】蘇建和一案 引用:
被害人家屬辛苦煎熬十幾年還得不到正義聲張,情何以堪? 所以他們再上訴,這是必然.. 如果他們沒有殺人,而關了/纏訟十幾年,那當初所謂逼供的警察要不要追究? 那當初的法官是怎樣的眼睛判他們有罪? 那他們冤獄賠償又該怎麼賠?前幾天不也是一個冤獄賠償的嗎?賠的僅僅與 訴訟的費用打平,那他們這十幾年來,多麼不公平? 兇手到底是誰?真相到底是什麼? | |
回覆 |
會員 ![]() | 我只知道國家浪費人民所繳的錢,我想該槍斃,是那些亂搞的警員,檢查官,法官.... |
回覆 |
高級會員 | 有罪判刑,無罪釋放 |
回覆 |
會員 ![]() | 假如是冤枉的~國家總算還給他們公道了! 假如真的是他們犯的~找了11年還沒找到證據! 哪也沒辦法了,畢竟現今的社會是以證據為主的...(某些有權有勢的例外)! 真的是冤獄的話、是我的話、一定會申請國家賠償的! 白白關了11年、歲月流逝、世事變遷、往事不再了... |
回覆 |
會員 ![]() | 不討論此案.... 唉..台灣的司法 保護的是 有錢人.. |
回覆 |
潛字第1號 | 引用:
但我強調的是,國有國法,即然在法律的規範下,檢方也找不出更有力的證據來定他們的罪 更何況,你我的法律專業會比法官高嗎?? 在法律的保障下,他們沒有理由還要關起來 為什麼你不相信法官的判決呢??(台灣的司法要什麼時候才能得到民眾的信認呢?) 如果有一天,你是當事人,你要不要相信法官的判決呢?而你又能拒絕嗎?? 另外 如果在案發當時,檢調人員能把握時機,仔細蒐證,或許今天這個案子不會搞成這樣. 事發時,你我都不在現場,也沒看到,所以沒有資格判他們有沒有罪 如果連警方手上的證據都不能證明他們犯罪 在法律之下,實在沒有認何理由將罪加諸到他們身上 如果檢方不服就再去找證據來證明他們有罪 不然就要尊重法律和法官的判決 台灣如果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大家就要尊重這部法 或許有些人認為壞人幹嘛跟他們講人權 但是反過來想,幹嘛因為這些壞人把大多數的好人原本享有的人權給破壞了 因為有可能被抓的人是無辜的好人 如果,只要檢方認為是壞人的人的就得抓去關 那不就又回到白色恐怖的年代了?? 不要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你我身上 我就曾經因為車牌被人偷去搶劫,陰錯陽差的差點被警方當成搶匪 如果大家都不尊重法律,和證據,都憑自己的直覺來判斷別人的好壞 那不是很可怕?? 就算今天被那些壞蛋逃了,但是我相信這個世上有比法律更嚴峻的懲罰 就是因果報應 ![]() | |
回覆 |
高級會員 | 引用:
高等法院開記者會,不提出更有力的證據,解除大眾疑慮,卻一味的強調法官資歷、司法制度的重要,完全不知所云!這種心態,實在可議。 記得DISCOVERY播過美國一樁冤獄,一對情侶晚上約會,卻被一名持刀歹徒,男女同時都被強姦。嫌犯羅伯斯,受到兩名被害者指證歷歷,因此被判重刑。九年後,在某一教會成立的「冤獄平反組織」,一萬美元的幫助下。利用當時新發展出的DNA檢定技術,重新檢驗女方留下的採證檢體。結果分辨出三個男人的精液,但就是沒有羅伯斯的,憑此才獲得平反。可知冤獄是如何可怕! | |
回覆 |
WebSphereMania | 引用:
| |
回覆 |
進階會員 | 亡者的人權在何處? 無罪,真正的犯人在何方? 有罪,他們的良心? 警方的辦案不力、兇手的殘忍無情、悲情的無辜百姓 留下的只有尚存家屬無盡的痛 |
回覆 |
XML | RSS 2.0 | RSS |
本論壇所有文章僅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站之立場,討論區以「即時留言」方式運作,故無法完全監察所有即時留言,若您發現文章可能有異議,請 email :[email protected]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