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 包括你我,乃至於每一個人,都無法說他們三個是不是無辜的。如果世界上有神 的話,我想應該只有祂能說明一切吧。這件事演變到今天這種局面,是由於當初 辦案與司法上一個一個連環的疏失造成的。時間拖的越久,對被告以及被害人的 家屬,都只是一再延長的煎熬而已。倘若真的是冤獄,難道這次的審判對這三位 被告來說,這個審判真的算是"公道"嗎?如果被無辜的關了十一年才放出來還能 算是公道,那天底下就沒有公道了!你能想像你被不明不白的關入監獄,白白浪 費掉人生中最精華的十一年的那種痛苦嗎?我只要一想到這三個人有可能被白白 關十一年,我就為他們感到憤怒與難過!美好的人生就因為司法不公而白白葬送 ,天底下有比這個更悲哀的事情嗎?倘若他們三個是兇手,他們一生一定會活在 良心的譴責下,即使要用最殘忍的方法來處死他們,都無法彌補被害人家屬十一 年的悲痛與煎熬。會造成如今兩敗俱傷的局面,當初與此案相關的人員都難辭其 咎。他們有可能是兇手,有可能不是兇手,但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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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散的廢柴 ![]() | 在這裡的每個人都不是當事人,因此不可能知道當時的真正的事發經過,也不可能知道蘇等三人是否亦為共同正犯,所以…討論蘇等三人有無涉案只是空談。 蘇等三人一案會拖到十幾年才變成這種情況主因是行政權受到大量的輿論的影響,致使歷任法務部長不敢簽署執行死刑… 因為輿論的影響使得司法權不得執行,本來不是個正常的管道(這是在假設司法公正的想法下)…然而以當時的辨案情形而言…這不失也是一種好方法… 一種使得台灣的司法環境變得更加健全的好方法。 若不是因為這案件使然,大多數的人們早已忘記台灣早期的司法是多麼地粗糙…當初偵查人員的證據收集能力低落,常常必須使用「法律之外」的方法才能令案件「順利」的辨下去。 而當初的法官更是令人覺得…在證據十分薄弱的情形之下,只靠者「合理的懷疑」就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基本上,這次改判無罪,是因為「自白」這種證據的證據力在現時的法律上十分薄弱。而自白證據力的削弱,是因為修法。 而且這是法治國家的常態,被告自白在其他民主國家也都不算重要證據。 因為輿論而改變的不只是行政部門和司法體系…輿論亦影響了立法機關,使他們能夠修改不適當的法律,調整刑事審判程序,使日後的程序正義獲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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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當年重新檢視頭骨的時候,一堆人圍著七手八腳,像打麻將一樣。 臺灣的鑑識人員與法醫應該多看看Discovery的醫學神探和推理探案。 有粗糙的採集鑑識,當然就有粗糙的司法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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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phereMania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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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口業之徒 | 亂入一下 最近在炒熱張藝謀的"英雄"(Hero),我就聯想到木村演的那齣日劇(Hero). 台灣的好檢察官不知道是不是也都在空氣清新的地方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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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還有一集也很誇張,某個小男孩遭人溺斃,並棄屍第二現場。鑑識單位比對了方圓幾十浬的河川藻類樣本,終於找到事發現場,進而破案。要是在臺灣,只好自求多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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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獵人 ![]() | 我也覺得滿亂的說 這件案子我是從國二老師給我們看紀錄片我才知道的 我覺得警察搞了十來年,也沒啥強而有力的證據可以搞定他們 陳定南又不簽槍決單 這樣不如放了他們,免得浪費社會資源 台灣很多案子都是因為辦事效率或是能力不彰,所以一直無法辦案 像以前的彭宛如,劉邦友命案之類的... 我總覺得這中間好複雜,有沒有啥賄賂或弊案我們也不知道 今天也根米兄聊到這事情,我們都認為這個社會已經敗壞了... 只好從自己做起,要求自己比較實際一點 發洩一下情緒,個人淺見,不是當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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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獵人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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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講的很貼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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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獵人 ![]() | 引用:
就像是中華民國憲法明訂:國家領土不得隨意分割 蒙古還是一樣獨立了啊! 現在人只把法律當「參考」而不是一項遊戲規則 對自己不利時居然可以忽視,多有趣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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