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偷渡女溺斃,家屬要求賠償…去吃尸米啦! - 第2頁 - PCZONE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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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 話 家 常 灌 水 版 上 面 那 些 硬 梆 梆 的 專 業 話 題 插 不 上 話 ?? 那 就 來 這 邊 就 你 周 遭 網 路 上 或 生 活 上 的 話 題 來 哈 拉 一 下

會員

引用:
最初由 crd0117 發表
你們罵這些家屬做甚麼啦..
台灣還有更白痴的人咧,真想幹死這傢伙,詳情請移駕:
http://www.dc543.com/viewtopic.php?t=8538
真是一堆白濫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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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
癡癡笑笑

今天看到這新聞也很不爽...
第一個反應就是..
"E04...偷渡死掉還有得賠的喔...那飆車掛點是不是也有可以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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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error

引用:
最初由 crd0117 發表
你們罵這些家屬做甚麼啦..
台灣還有更白痴的人咧,真想幹死這傢伙,詳情請移駕:
http://www.dc543.com/viewtopic.php?t=8538
哈哈∼差點笑死,
越後面越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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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去叫那個推下海的賠呀..
為什麼要我們全民買單~
記者也真是....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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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我想,
那個記者,
應該是傳說中的
匪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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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記得在台灣闖紅燈被撞,撞人的還是得賠錢........^^||
更何況這次偷渡客不是發生意外死亡,而是被殺害,如果是意外就不用賠
最主要還是要看法律怎麼定,像兩岸人民的許多問題都沒有法源依據,
所以很多事會變成自由心證,爭議很多............

我蠻贊成因違法受到傷害時,賠償標準是要依情況降低或取消,包括保險也是
不曉得有沒有這項法律...........

還有人本來就會爭取屬於自己的最大權益,但一切還是以法律為依歸就是,
所以法律不明確實真的很糟糕..........

至於記者的問題,我想大概記者問台灣人問習慣了,所以問大陸人時只在
裡頭加個「台灣」兩個字就整個套用過去.......忘了兩邊的特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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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咪咪

引用:
最初由 rainwen 發表
記得在台灣闖紅燈被撞,撞人的還是得賠錢........^^||
更何況這次偷渡客不是發生意外死亡,而是被殺害,如果是意外就不用賠
最主要還是要看法律怎麼定,像兩岸人民的許多問題都沒有法源依據,
所以很多事會變成自由心證,爭議很多............

我蠻贊成因違法受到傷害時,賠償標準是要依情況降低或取消,包括保險也是
不曉得有沒有這項法律...........

還有人本來就會爭取屬於自己的最大權益,但一切還是以法律為依歸就是,
所以法律不明確實真的很糟糕..........

至於記者的問題,我想大概記者問台灣人問習慣了,所以問大陸人時只在
裡頭加個「台灣」兩個字就整個套用過去.......忘了兩邊的特殊關係
你只講了一半!
賠償是加害者要負責的 不是政府要負責的
就算賠償 也要請他自己去做民事訴訟

問題在於 他們是偷渡 保險是不賠償因為犯罪而死亡的

不然 保個上億的保險 然後天天去姦淫擄掠 直到被人打死 有吃又有得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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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級會員

我覺得賠是應該要賠,
不過要從蛇頭和那些船老大的財產來賠,
不夠的關起來去勞動賺錢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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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邪仙劍

這件事情,讓我想起了一個人,慈濟證嚴法師的風範。我想,偷渡女逝者已矣,就不要再批評了,不管是好人或壞人,既然蓋棺入土為安,死者為大才是。

整件事情,偷渡者的違法犯行,固然是令人爭議,但蛇頭僅為區區數萬元罰金而泯滅了人性,更是天理所難容,只是無法理解的是,如此喪盡天良的行為,居然會是我們自己所源出,這是我們所應該要省思的問題,或許我們真的需要思考,霹靂火電視節目的次文化,真的讓社會付出極大的成本,不僅是人性心靈的墜落,更是社會的沈淪.....

長久以來的錯誤價值觀,功利主義的盛行,小白兔於是誤入了叢林,失去已久的道德良心,漸漸地對我們開始進行反撲了,如果我們不能有寬恕為懷的心胸,無論是在怎麼進化的社會,終究還是活在侷限的小圈圈之中。也許,打開天窗說亮話,沒錯!錯的是心生暗鬼,性亂情迷,而忘了自持自修自養之道,不過,心靈若是祇要迎向亮光,儘說亮話,胸襟的氣息中又如何容得下心靈的厲鬼肆虐?

********

證嚴7點聲明:柔和忍辱!
聯合報 台北訊
2003.09.17

第一、老醫師子女,為維護父親而提出告訴,證嚴深能諒解。

第二、李滿妹女士對媒體敘述此一事件,係針對人間悲劇而善盡對社會告知之責任,亦應嘉許。

第三、三十七年來,證嚴無論在著作或演講中,轉述一攤血故事時,從未提及那一家診所,也從未提及老醫師之姓氏,自無妨害他人名譽之實,更無中傷他人之意,且在一攤血故事之後,老醫師獲頒「醫療奉獻獎」,足證該故事純係對事不對人,無損老醫師名譽之事實,或有對老醫師產生不名譽之聯想。

第四、李女士在獲知判決後,曾於八月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堅稱她在向證嚴轉述此事時,就說是因八千元「保證金」而離去。對證嚴而言,該款項究竟是什麼名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陳姓病患確因無法繳納一筆款項而抬離診所並導致死亡,這才是此一事件的核心問題,也是證嚴聽聞這一悲劇後立志從事慈善工作,幫助世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五、在老醫師子女提出告訴之前與之後,證嚴曾多次誠懇尋求和解之道,期能避免老醫師及李女士受到的傷害,但老醫師子女堅稱該一攤血故事為子虛烏有,係證嚴虛構捏造,要求證嚴否定事實,改寫歷史,並登報道歉。證嚴認為:歷史可以被諒解,但不能被曲解;事實可以受委屈,但不能被扭曲。四十年前原住民生活與醫療的困頓與無助,血淚斑斑,這是時代的悲劇,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其責任雖不能由任何一個人或一群人承擔,但歷史是一面鏡子,史實仍然清晰可鑑,只要不再讓歷史重演,只要原住民與弱勢族群的無助與無奈,能受應有的重視與照顧,證嚴夫復何求?

第六、雖然涵蓋社會各階層的許多人士,均力勸證嚴提起上訴,但基於以上考慮,再加上證嚴平日一向呼籲世人要「慈悲喜捨」,教育弟子要「柔和忍辱」,要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工作,同時證嚴認為個人的小是小非事小,浪費社會的資源事大,何況社會需要祥和,人心需要平靜,因此,證嚴決定不再上訴,以免對老醫師子女造成壓力,對善盡言責之李女士增加困擾。證嚴同時希望社會大眾了解本案的實質意義,以免將此事降為醫院收費名目之爭,而模糊整個事實的真相與慈濟人對關懷照顧貧窮病患之一貫心志。

第七、對於海內外無數關懷一攤血案情的人,證嚴在此特別表示謝意,由於諸位的關心,喚起我們的社會對三、四十年前原住民與弱勢族群無助與無奈的醫療血淚史,有較多的正視與反省;對挺身而出,力勸證嚴應該提起上訴的各界人士,證嚴也要特別表示歉意!諸位大德的隆情仗義,證嚴銘感於心。雖然證嚴不提上訴之決定,有負大家的厚意,但事實勝於雄辯,真相已然大白,祈請大家能夠體諒證嚴的區區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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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3
恭喜發財

大概是入境隨俗吧....
在大陸的話,
看他們敢不敢要求這種無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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