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剛剛寄給聯強的申訴 - 第2頁 - PCZONE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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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 話 家 常 灌 水 版 上 面 那 些 硬 梆 梆 的 專 業 話 題 插 不 上 話 ?? 那 就 來 這 邊 就 你 周 遭 網 路 上 或 生 活 上 的 話 題 來 哈 拉 一 下

會員

引用:
最初由 antion 發表
1.國人「服務付費」的觀念好像還有沒有很成熟,保固服務並不是都是免費的喔!
應該是有些代理商的保固服務條件沒有做好,造成消費者對"服務付費"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時連想付費維修都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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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戰隊隊長
回覆: 【抱怨】剛剛寄給聯強的申訴
你應該找原廠處理保固的,僅需花費運送金額(100~300不等),而且有機會收到新品或是較高容量的硬碟。

第二點所述 100 元應該是店家所收取,而不是聯強。其實在送修前,問清楚些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超過一年找台灣任何一家經銷代理商都是不划算的。

引用:
最初由 ejo4ejo4 發表
我日前送修了一台13G硬碟,今天接到一通報價電話,得知要再收費五百元,我心中有些許不滿!!

一.聯強公司是頗具規模的公司,但在花蓮台東地區竟無任何一家直營店的設立,對消費者的服務是否太不務實?與其花大錢在電視廣告上宣傳"指明聯強貨維修有把握"多設一些直營店是否更具有意義!

二.既然貴公司不願廣設直營店,那麼花東地區代收店所收取之100元手續費(代客郵寄費),在物品保固期之內由貴公司吸收應該才是合理的做法.其他設有直營店之地區,若有消費者由代收店送修,因屬個人自由意願貴公司方有收取此項費用之理由!!

三.保固的原意應是消費者個人使用疏失以外之的故障原因即應完全歸屬為提供保固者之責任,五百元的費用不管是什麼因素應該都沒有收取的理由,否則提供保固者可用種種藉口(手續費,郵寄費...),以收取高額費用的方式作為逃避保固責任的方法,所以請貴公司取消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四.購買代理商販售之產品,原意是要付較高的代價取得一定時間內物品正常運作之保障,貴公司既已在販售產品時已取得較(水貨)高之報酬,即應在保固期間負起應有之責任,收取高額費用(600元已經可以直接在網路上買一顆同規格又正常運作的二手硬碟!!)完全失去了保固之意義.

五.由貴公司近年來財務報表得知,88~91四年的每股盈餘為:5.22,3.27,2.45,3.82!!顯示貴公司有條件與能力(也有必要)對消費者作完整的保固,在此期待保固條款中若干不合情理之項目可於近期內修改.

六.基於對貴公司的信任(非故意)與期待(會改善),因此提出心中不滿,請務必照顧本人之消費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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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剛剛收到電話,已經修好了,就是要收500元!!

其實送修前我已經知道收費的規定,只是覺得不合理!

如果用這種方式來定保固條款,我可以幫聯強定出保固一百萬年的條件而公司不會增加任何負擔

只要訂成保固期的第三年以後每滿一年手續費為前一年的2倍即可,不是嗎?

我其實是質疑保固條款如此訂定是否合理?
如果覺得保固的成本太高,應該直接縮短保固期才是誠實的做法!

"服務有價"我想大家都能接受,只是當初付出較高的代價購買的代理商保固標籤
在需要維修時只代表"現在你再付出高額的代價我就一定會理你",頗感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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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現在的消費性電子產品都是量產出來的成本都可以壓的很低,所以到你產品出問題時可能價格也低的離譜.而且送修要人工及材料費用所以通常送修還不如直接買台新的.
之前花了一萬多去買了一台高階的噴墨印表機用了一年噴嘴塞了送修要5000多.連維修的人都告訴我直接送到垃圾場再買一台還比較划算.
所以保不保顧都是給你求心安的而己,會壞的最好一買來就壞.這樣子不管那一個品牌有沒有保顧都會換新的給你.再來就是買來用了一年多了才壞.一年多也值得了將保顧的錢省下來再貼點錢換新的好了....
ps.所以買東西最重要是看運氣.要買前先拜一拜...(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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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東西拿回來了,花了五百元

十九號那天聯強派了一個小姐(聽起來像工讀生)主動打電話給我,負責給客人抱怨的那種

我具體的告知我的不滿,結果他也只能回答會向公司反應!(很制式的結論)

像這種明明是不同服務條件的條款卻統稱為同一個保固期,然後再由一些細小的詳述來分別其中的不同根本是有意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我認為至少要把需要付費的這部分一開始就要以另一種名稱來標示(例如保修期),這樣才算光明正大的做生意.

這種欺侮消費者的行為似乎普遍存在,不幸的是大部分的消費者竟習以為常!!!

不過平心而論聯強處理的時間蠻快的,好像又有一點誠意,等等看他的保固條文有沒有改,如果只是敷衍我一下,我再告去消保會和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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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引用:
最初由 ejo4ejo4 發表
如果用這種方式來定保固條款,我可以幫聯強定出保固一百萬年的條件而公司不會增加任何負擔

只要訂成保固期的第三年以後每滿一年手續費為前一年的2倍即可,不是嗎?

我其實是質疑保固條款如此訂定是否合理?
如果覺得保固的成本太高,應該直接縮短保固期才是誠實的做法!
為此"保固一百萬年"公司就要有備品一百萬年,不只是錢的問題
在保固期內公司有義務幫你維修,保固期後公司可以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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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為此"保固一百萬年"公司就要有備品一百萬年,不只是錢的問題
在保固期內公司有義務幫你維修,保固期後公司可以不負責...


我懂你的意思,不過只要引用條款中的另一條:
"由於產品汰換快速,遇產品停產或原廠不再維修時,聯強將以「替代品」更換;或經消費者同意後,進行產品升級並酌收價差。"

錢真的可以解決問題!!

你知道按我那種算法第二十年的手續費是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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