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鴻麟 ![]() | 引用:
從人類有歷史開始 被"人類"判死刑的人裡面 有粉多是無辜的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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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台灣的法律其實有時候也應該要參考依下大陸的版本!! 不夠嚴格的話犯錯的人還是會再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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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丟下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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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想到新的 | 引用:
不是常常在報導xx之狼.然後有前科記錄不只一次的 放出來後依然再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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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護衛者= =b ![]() | 別人待我不仁,我不能待別人不義吧! 用人道的方式來剝奪犯人的生存權並不算壞事, 以前我也很贊成死刑,不過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並無法對社會造成其他的貢獻.. 後來想想倒不如讓這些原本要判處死刑的人改判無期徒刑兼終身不得假釋, 利用他們在世的時間要求他們投入需要大量勞動的工作, 等到關到七八十歲再放出來,如果關出來之後仍犯重罪,再被抓進去就直接關到死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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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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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 如果能用戒嚴時代的法律 臺灣的犯罪一定少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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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登長官 | 引用:
而要花錢在這些罪犯的身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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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屍 ![]() | 引用:
史書上也從來沒有 因刑罰重而天下大治的案例 刑罰越重,只代表不怕他的人越來越多 與其求重求殘酷 到不如求公平求執行徹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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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屍 ![]() | 引用:
社會也要負一定責任 如:社工父母的失職,社會大眾的忽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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